客车司机新年自砸饭碗

安徽法制报 2019-01-24 10:00 大字

董某是一名从事祁门县城往返芦溪乡的客运班车司机,作为营运司机,本该知道不能碰“酒驾”这条红线,但他却心存侥幸,酒后驾驶轿车被查处。

1月3日傍晚,董某收车后又驾驶私家车赶到县城某酒店参加亲友聚餐。席间觥筹交错,好不热闹,董某按捺不住,明知自己还有驾车任务,还是象征性地喝了点“礼节酒”。聚餐结束后,董某认为只喝了一点酒,应该没事,遂开车上路。当董某驾车行驶到祁门县文峰南路与中心路交叉口200米路段时,被正在此路段查缉酒驾的民警查个正着。经呼气检测,董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法律规定,董某将面临罚款、暂扣驾驶证六个月、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处罚。此外,董某的B1驾驶证还将因这次酒驾降级为C1准驾车型,这意味着董某新年伊始就自砸了“饭碗”。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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