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捡拾穿山甲上交森林公安后放生
□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有事去趟祁门县城,途中却捡了一只重约5.5公斤的穿山甲。此等好事被祁门县小路口镇的村民周文华碰上后,他主动予以保护并上交至当地森林公安。5月22日,记者从祁门县森林公安局祁山森林派出所获悉,这只野生穿山甲已经被放归大自然,同时,他们为周文华保护野生动物的善举点赞。
据了解,5月19日晚上,来自祁门县小路口镇石坑的村民周文华前往该县县城,途中发现一只动物蜷缩在路边,查看其背上全是鳞甲,他判断这很可能是一只迷路的穿山甲。因担心晚上放走它之后,被其他人抓走贩卖或杀害,周文华随即将该动物捡拾起来,带走并保护起来。而后,其他村民闻讯,都过来瞧稀奇,期间有人愿意出高价收买,但被他拒绝。“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卖掉和吃掉都要犯法。”周文华警示说。
次日清晨,周文华将这只穿山甲送交祁山森林公安派出所。“经过检查,这只穿山甲体型中等,重约5.5公斤,身体状态良好,适合野外放生。”森林公安一全姓民警告诉记者,5月20日上午,周文华与森林民警一起,将这只穿山甲护送到适合生长的山林中放生。“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私人捕杀和食用。”该全姓森林民警介绍,近年来,随着祁门县生态保护宣传工作的深入人心,祁门县森林公安局接市民主动上交、报警救助野生动物的次数,也在逐步上升,“像周文华这样的善举,我们打心眼里为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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