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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一家木材加工作坊“被失火”业主:怎么可以这样?

黄山晨刊 2016-01-04 18:42 大字

□ 记者 姚大盛 文/摄

晨刊讯 “这样子怎么可以?我的厂子明明好好的,怎么又报道‘失火\’了呢?”1月3日,祁门县大坦乡枫林村木材加工业主汪先生,因为省内某电视台新闻日前报道他的木材加工作坊再一次“失火”,正着急上火呢。当天,记者采访了解到,汪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确实是电视新闻报道搞错时间而闹了“乌龙”。

据介绍,早在去年8月8日夜里11时许,汪先生开办的木材加工厂,由于天干物燥,下晚班后一时不慎,烟头燃起木屑而失火。后来,祁门县消防大队据此依法作出了罚款处理。从那时起,他便用钢架结构,重新盖了木材加工厂,而且实行了禁烟。“吃一次亏以后,我一直很注意烟火。直到今天,我的厂子还是好好的。”汪先生告诉记者,让自己没想到的是,2016年元旦下午,有不少朋友打来电话,关心并质疑说“你的厂子怎么又‘失火\’了?真是不小心啊!”后来,汪先生仔细了解才知道,自家的木材加工作坊“被失火”了。

为核实汪先生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记者按照汪先生提供的视频时间点,查明2016年1月1日,在省内某电视台的新闻午班车栏目里,标题为“祁门:木材加工作坊突发大火”的报道里,称2015年12月31日10时许,祁门县大坦乡枫林村的一家木材加工作坊起了火,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大火正在猛烈燃烧,厂房已经坍塌,消防官兵立即出水灭火,由于燃烧物多为木材,内部仍在阴燃,消防官兵使用火钩协助灭火。经过消防官兵1个多小时的努力扑救,火势基本被控制。据了解,此次火灾过火面积大约有100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在电视画面上还出现“素材由黄山消防提供”等字样。

对此,汪先生表示相当气愤,认为新闻播放的当天是2016年元旦,人家都说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可这家电视台却在“咒”自家“失火”,实在太闹心。“其实,我的厂子是2015年8月8日夜里失火的,画面也是黑黢黢的。而电视台这次播放的新闻里,却成了2015年12月31日10点,仅从光线角度看这则新闻都不对,搞得我真是窝心啊。”汪先生说,可在向当地消防部门了解情况时,他们告知该素材是去年8月9日黄山消防部门提供的,已经作为警示教育意义片子于去年8月11日播出了,他们也不知道电视台为何元旦又播出一次,而且还把时间弄成“2015年12月31日”。此事与消防部门无关。

1月3日下午,记者联系省内某电视台的值班热线,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已接到汪先生的投诉,并就此向领导作了反映,初步获悉系当地消防部门报送的,与电视台无关。目前此事详情还在进一步了解中。图为省内某电视台1月1日播放该报道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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