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务工避不回千里寻人调成功
11月25日下午,在千里之外务工的叶某房间里,一份涉及38名当事人、金额近27万元的调解协议终于签字生效,从而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凫峰镇的社会稳定。
叶某系祁门县凫峰镇李源村人。2012年,金某通过流转形式获得了该村民组部分集体山场林木所有权,并委托时任该村村民组长的叶某代发林木流转款70万元,其中有35户村民对该组集体山场流转合同有异议,拒绝领取27万元林木流转款。2013年,该35户村民多次提供相关证据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撤销流转合同。祁门县联合调查组经过调查核实后于2014年1月书面告知35户村民:金某取得的该集体山场的林木所有权程序合法、合同有效。今年9月,金某与35户村民协商和解,准备主伐林木,于是,金某通知叶某,要求尽快将35户林木流转款发放到位,而叶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发。金某不得不请求司法所给予调解。10月13日,凫峰司法所及时受理了此纠纷,先后多次与叶某电话联系,但叶某总是借故事多,请不到假,不能回凫峰付款。后来,司法所经调查发现,叶某是将35户村民的27万元流转款用于投资,亏本十几万元,无钱兑付而不敢回凫峰。
一边是金某有主伐计划等着要主伐林木,一边是35户的27万元无着落。村民们则声称,他们未拿到林木流转款谁也别想先砍伐林木,否则就阻止金某主伐。为避免矛盾激化,11月22日,凫峰司法所所长汪双平与金某、35户村民的代表方某一起踏上了千里寻叶某之路。经过2天半时间的寻找,行程几百公里里,终于在千里之外的外省一个加工厂找到了叶某。但是,此时的叶某,再也无法拿出27万元,夫妻两人尽最大努力去凑也只凑了19万元。无奈之下,汪双平再次招集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5个多小时的调解,三方达成了协议:金某收下19万元,不足部分由叶某向金某拆借先行垫付,金某在11月底前将35户27万元流转款足额发放到位。·胡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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