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情调解 纠纷圆满化解
近日,原告胡某某从祁门县人民法院领取了由被告某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128571元,被告方某某也领到了他先前的垫付款5147元。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纠结赔偿问题,在办案法官的真情调解下圆满解决了。
2013年10月3日14时20分,被告方某某驾驶一辆“北京现代”牌小型客车,沿X024线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至南门停车场路口处,刮撞行人原告胡某某,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右侧股骨颈髋臼前缘骨折并引发右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交通事故责任经认定:方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胡某某右髋部损伤评定为伤残九级。若将来必须换右侧股骨头手术,就进行二次诉讼。
针对此种情况,办案法官主动征询伤残鉴定部门意见后,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为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对车主被告方某某在发生事故时所垫付的医疗费5147元也一并协商予以解决。·笪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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