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无证砍伐林木 毁坏资源获刑

黄山晨刊 2014-09-30 20:58 大字

近日,祁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滥伐林木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000元。   

2011年9月份,被告人高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同村村民陈某甲在高某本人责任山上砍伐松树材积达29.385立方米,销售后得款10000元。同年12月2日,高某经林业部门办理了自留山松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期限是从2011年12月2日至12月30日,采伐松木的材积为5立方米。2012年12月份,高某才雇请陈某甲砍伐,材积达25.018立方米。

·方成姿·

新闻推荐

梅城人家姐妹敬老院里献爱心

□ 钱新胜晨刊讯 重阳节前夕,祁门县梅城人家“巾帼文明岗”的姐妹们,到大坦乡敬老院开展献爱心活动,为老人们送去爱心衣柜和重阳节的祝福与问候。今年初,梅城人家酒店“巾帼...

祁门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祁门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