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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4亿元 至案发时尚有200余人的1.5亿元资金无法归还 记者 陈明

市场星报 2014-09-05 06:25 大字

浙江开化县男子徐某,在近5年时间内,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4.4亿元,至案发时尚有200余人的1.5亿元巨额资金无法归还。昨日,记者从黄山市警方获悉,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年非法吸收存款4.4亿

2009年6月,徐某从上海来到黄山市屯溪承包酒店装修工程,并通过熟人认识了徽州区一位老板,因承包装修工程需要垫资,手头并不宽裕的徐某,由此拉开了集资借款的大幕。徐某到黄山之前,曾先后四次因涉嫌合同及票据诈骗被上海和山东警方上网追逃,并被抓获刑拘,后未被判处刑罚。

2009年10月开始,徐某先后以本人、其妻子和他人姓名,在黄山市注册成立黄山市钱贵餐饮有限公司,黄山东昇投资集团等12家公司、分公司。案发后经调查,其中8家公司为负债,4家公司无财务账。

2009年6月至2013年12月,徐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许诺支付月息三至五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多种借口虚构资金用途,大肆向徽州区、祁门县、歙县、屯溪区、上海、浙江等地个人或单位集资借款,共计4.42亿元。

办理房产证后即抵押贷款

记者了解到,徐某用集资借款购店面、建厂房,在办理房产证后,即到银行抵押贷款,目前欠黄山市5家银行贷款余额共9090万元。其中,2013年,徐某在屯溪某处购店面3间,面积共846.33平米,购房款1065万元,后到徽州区农商行抵押贷款1400万元,这是徐某用店面抵押贷款最高的一笔,至今未还。

2013年下半年,曾风光无限的徐某,由于资金链断裂,不能及时支付高额利息,面对讨债人,他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随后,已陷入债务泥潭的徐某选择外逃,同年12月,被警方从外地抓获。今年1月,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徐某。

据办案民警介绍,徐某前期按时偿还本息,营造自己企业经济实力雄厚的虚假表象,后期则尽可能只付高额利息,不归还本金,维持运转,以至于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中。

尚有1.5亿资金无法归还

在黄山期间,徐某不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涉嫌合同诈骗。警方通过深入调查发现,2011年,徐某在未取得歙县某装饰工程承包权时,就以其博大分公司名义将该装饰工程对外发包。在与他人签订承包协议中,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合同标的,以收取工程保证金名义骗取张某100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徐某大部分资金被用于归还前期集资借款、支付高额利息,仅部分资金用于公司运转。“徐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集资借款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直接和间接涉及200余人的1.5亿元资金无法归还。”警方表示,其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罪。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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