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司法向社区矫正人员亮黄牌
祁门讯 日前,祁门县司法局向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的胡某、段某下达了警告决定书。这是自今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祁门县司法局首次向社区矫正人员亮黄牌。
由于胡某、段某今年6至7月间,未按规定时间到平里司法所接受监督管理,也未向司法所请假,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祁门县司法局批准,决定对胡某、段某分别作出警告处分一次,并告知两人如再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会再向其作出警告处理,累计三次警告就会被提请收监,执行原判决刑罚。 (胡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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