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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法雨润祁门——祁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亮点聚焦

安徽法制报 2010-05-11 01:43 大字

[摘要]祁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亮点聚焦

□胡日芳 姚文学

群山环绕,绿树葱茏,悠悠阊江河奔流而过……地处安徽省皖南山区的祁门县,风景秀美,物产丰富,“祁门红茶”中外驰名,备受世人青睐。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奋力拼搏,该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骄人业绩,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出重要作用。 2009年,县司法局被评为“2005-2008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今年3月,祁门县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平安县”荣誉称号。

法律宣传 全力推进掀起层层热浪

“五五”普法期间,祁门县普法工作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前导作用,多措并举落实各项任务,不断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完善各级普法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该县以提高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为目标,健全和完善各级普法组织,把普法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足额列入县财政预算。县委、县政府在研究发展规划、计划、重点项目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时,都主动邀请律师参加,征求律师的法律意见。乡镇部门协调联动,“法律八进”活动蓬勃开展。“五五”普法以来,该县注重发挥部门联合优势,大力开发法律宣传资源,每年与县综治、团委、信访、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各种有影响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坚持开展“法律八进”宣传活动,每年有40多个县直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五年来全县共投入经费120多万元,印制10多种20多万份法制宣传资料,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0多场次。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法律赶集、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360多场次。

全力推进农村普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培育新型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农家书屋”开辟“农村法律超市”,为农民学法提供方便。同时,在各级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学校学法引向社会。五年来,县司法局、县法治办及各乡镇组织编印散发宣传资料20多万份。把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与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案件83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中的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在法治实践中总结经验、拓展思路,增强普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调处各类纠纷时,首先根据案情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有法律宣传讲解开路,许多矛盾纠纷不调自解,且使调解成功率大大提高。建立了司法行政、劳动保障部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合同法》等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突出搞好校园普法,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坚持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积极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制度。法制副校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配合学校制定完善校规校纪、规章制度,开展“警民共建”等。县司法局、县法治办主动配合到规模较大的学校讲法制课,授课范围已经扩展到外县。大力开展网络普法,普法阵地进一步扩大。“五五”普法以来,不断扩大普法阵地,创新宣传方式。随着板报、墙报、宣传栏、挂图等传统阵地的不断巩固,各种报刊、广播、电视等强势媒体的宣传阵地得到了不断壮大发展。 2006年以来,县司法局在祁门司法网设立普法专题栏目,实现了法律学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一体化,浏览人数已经达到6.5万人次。

以“江淮普法行”为平台,再次掀起普法新高潮。去年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共组织162名普法志愿者,走进社区、农村、军营、机关、单位和学校,集中开展一次规模庞大的宣教活动。期间,举办12期各类培训班,受训1800人次;由20多家单位共同参加,举行了“江淮普法行”大型咨询活动。

人民调解 听证制度力克纠纷顽症

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今年3月4日,祁门县小路口司法所在晨光村举行纠纷调解听证会,成功地化解了一起“两审”判决均未履行的案件。当事人廖某系小路口晨光村人,2004年,因水田流转与本村村民方某发生争执而上诉法院,法院“一审、二审”未能妥善解决纠纷。小路口司法所结合该起纠纷的特点,决定在晨光村委会举办民调现场会。为了在调解过程中充分体现阳光操作,使当事人双方和旁听群众信服,于是该所邀请了村里的支部书记、部分知名群众、镇农技站、林业站、财政所等20多人员参加了听证。在当天举办听证会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和听证员都清楚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和意见,最终澄清了误会的根源,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这是祁门县推行调解听证制度成功化解的多起重大疑难案件之一。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首要职责,也是实现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五五”普法以来,为了进一步完善调解网络体系,构建“党政负责、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为主导、有关部门齐参与”的“大调解”格局,该县在乡镇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的各项制度,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听证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旁听的组成方式、程序、受案范围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案件调解时由乡镇、村调委会主持,邀请其他村民、知名人士和有关部门参加,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矛盾纠纷便在“阳光”下化解,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健全化。

近年来,祁门县不断创新调解方式,着力化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决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仅2009年,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553件,调处成功525件,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

安置帮教“祁门经验”广受全国瞩目

2006年“五五”普法以来,祁门县继往开来,再上层楼,持续创新帮教方式,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不折不扣做到工作制度化,措施规范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探索出一条“用活政策、全面衔接、分类帮教、重点安置”的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套新的机制,让刑释解教人员有了坚实后盾。在实践中摸索,在摸索中创新,祁门县创新了一套安置帮教工作的全新机制: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指导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这种机制,以县司法局、司法所为依托核心,13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从机关基层,自上而下,层层铆成一根安置帮教的链条。这根链条以“帮带”帮教制为载轮,只要一踩,安置帮教的快车就呼啦啦良性运转。县综治委将安帮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检查考核到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县司法局也将安帮工作列入各乡镇司法所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位列全县倒数3名的司法所,不能评为先进。这种机制,以实施科学帮教为理念,从“一帮一”、“二帮一”到“多帮一”,呈现出万紫千红的局面。

在祁门县,有3个值得称道的“百分之百”。安置帮教办与县法院、公安局、看守所达成共识,每半年对判刑服刑、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统计核对,衔接率100%;全县283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100%。截至目前,该县共建安置帮教组织177个,283个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落实了帮教小组,专兼职工作人员达674人,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辐射到全面的县、乡、村3级安置帮教组织和网络,已建成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3个。

去年11月,祁门帮教安置工作经验被收录入中央综治办编写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读本》。同年12月,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举办培训班,中央综治委协调室主任季勤通过远程视频,全面介绍祁门帮教安置工作的具体做法,把“祁门安帮工作经验”作为典型向全国推广。

社区矫正 创新思路落实多项措施

多年来,祁门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在探索中抓规范,在规范中求创新”的明确工作思路,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各司法所举办社区矫正工作者骨干培训班,落实分级培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不断强化矫正措施,提高矫正质量,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发展,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自2006年3月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全县共接收矫正对象155人,期满解除矫正94人,1人立功,1人减刑,行政奖励6人次,61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建立公益劳动基地2个,无一名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

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矫正办的精心指导下,这个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安凌镇矫正对象张正学被村民选举为广乐村委会文书;祁山镇社区矫正对象汪维凤,办起了养猪场,种植“袋装香菇”1万棒,年纯收入2万元;凫峰乡社区矫正对象洪金树,购买2000亩山场发展林业,年纯收入5万元,同时还办了一个木材加工场和一个竹片加工厂,共吸收当地农民工10多名。

▲司法局局长戴贤才(左一)和“省民主示范村”干部在一起

▲司法干警送法到军营

▲走上街头举行法制宣传日活动

◆县司法局办公楼外景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精心谋划落实普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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