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公民信息 负刑事带民事责任
非法出售公民信息 负刑事带民事责任
本报消息 记者赵天彪报道 12月20日,记者从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由该院提起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被告人李某某赔偿因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造成社会公共利益损失3万元,并责令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这也是黄山市黄山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2018年7月19日至2020年8月28日,被告人李某某为牟取利益,在网上购买大量陌陌账号,并以每个账号几十元至100余元不等的价格对外出售。其中,非法出售具有公民个人信息的陌陌账号6296条,获利6万余元。2020年8月29日,李某某被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违法所得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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