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黄山超港工人在生产面点食品 中心城区挂牌的旅游餐饮食品放心店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资料图) 编者按: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民生大计。长期以来,黄山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持续发力,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新修订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6月1日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让各类主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共同筑牢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
从源头保证食“无虞”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用非食品原料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不得在食品中添加法律法规禁止的物质。禁止生产经营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6月6日,记者走进黄山市超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看到,进门前,所有人被要求换上无菌服,依次通过除菌通风设备,再到消毒池旁净手,才能进入生产车间。车间内,窗明几净,穿着无菌服的工人正在生产流水线各工位上忙碌。“我们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等各方监督,严格把控原料源头,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生产。”该公司品控部经理李亚巧介绍,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5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推动黄山市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黄山市目前共有食品生产企业630多家,其中加工品种以茶叶、蔬菜制品、糕点等地方传统特色食品居多,具有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较差、管理水平不高等特点,亟需规范提升。为此,黄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大市场监管的整体合力,全系统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统筹协作,密切配合,市市场监管一盘棋、上下联动,整体推动黄山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黄山市就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乳制品、粉丝粉条、调味面制品、饮料、酒类、食品添加剂等及菊花茶省级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根据形势开展各种风险整治,并积极推进重点产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问题整改督导机制,严防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的发生。
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工复产局面,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承诺制度,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指导企业严格食品生产过程控制,督促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等一系列行动措施,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接下来,黄山市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把原料进货关、生产环境关、过程控制关、出厂检验关、贮存销售关,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姚大盛文/摄·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促师生饮食更安全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教育行政、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依法对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及周边的食品安全加强管理和监督,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保障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月4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年来,黄山市持续加强中小学校以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食品销售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今年4月,随着黄山市各地各类学校学生陆续返校复课,气温逐渐升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进入易发高发期。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销售单位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市市场监管局从4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中,黄山市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突出食品采购、贮存、进货验收、加工经营、餐饮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和关键点,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底线,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以学校(含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校园商店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环节,以辣条、棒棒糖、薯片、牛奶、热狗、现场制售的饮料、糕点等儿童喜食爱吃的“五毛食品”为重点品种,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货查验记录情况、原辅料、经销食品的标签标识,全面排查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跟踪复查、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学校食堂722家次,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279家次,培训从业人员1732人次,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89个;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627户次,开展面向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18893人次,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的食品销售者5户,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起,查扣超过保质期、“三无”、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0.105公斤,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1起。
该负责人表示,监督检查发现,全市351家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及周边200米内餐饮服务单位全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在近年来持续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黄山市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形势继续保持总体较好。
该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着力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许晟·
“三小”食品安全整治提升
让“在外吃饭”更放心
第三十二条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采取资金资助、奖励等措施,引导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
鼓励食品小作坊改善设施设备、过程控制等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经营,推进生产加工规模化和规范化。
“这家是挂牌的放心店,要不就在这吃?”6月7日晚,中心城区一家名为“三人行”的小饭店外,几名自驾游客商量后进店点餐消费。细看,饭店门边,两块牌匾引人注目,“屯溪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放心店”。店老板刘晟笑着告诉记者:“这两块牌子给我们招揽了不少生意,也让顾客们吃得更放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餐饮、食品摊贩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小型个体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三小”)在传承传统饮食文化、推动创业就业、丰富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条例》完善了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的管理,提出要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推进生产加工规模化和规范化;同时落实简政便民要求,免除了申请小作坊登记所需的部分书面材料等,这与黄山市长期的做法不谋而合。下一步,该局将组织学习《条例》,积极贯彻落实,推动“三小”食品转型升级,保障市民、游客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黄山市持续抓好“三小”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2017年开始创新性开展“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化街区”和“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化店”创建。截至目前,已创建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化街区20条,近千家餐饮企业挂牌“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放心店”。“在这近千家放心店中,小规模经营的饭店占比约70%。”该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科长吴立新说。
吴立新介绍,早在《条例》实施之前,全市相关业务部门就已提前学习了解。5月15日,黄山市制定下发《黄山市食品“三小”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其中就有不少内容与《条例》挂钩。
今年黄山市将以“全面依法登记、实施动态管理、全面监督检查、推动升级发展”四个方面为重点,狠抓小作坊食品安全整体提升工作。要求到6月底,全市各地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到100%。加大对食品小作坊抽检力度,确保年底实现抽检覆盖率50%以上。安排专项资金及奖励资金,扶持食品小作坊升级发展,鼓励具有代表性的小作坊进行改造提升,创建一批示范性小作坊。继续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要求各区县每年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以上,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100家。
另外,严格按照“三小”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摸清“三小”底数,对符合条件的食品“三小”实施登记备案,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划分类别,分类管理。通过试点先行、抓点带面等方法,打造“三小”示范店、示范街和“样板间”。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查处不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制度,及时公示“红黑榜”,推进形成良好的“三小”食品市场环境。
·钟伟文/摄·
处罚到人
使条约彰显威慑力
第八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者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条例》中体现‘处罚到人’的要求,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者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徐战捷认为,这是《条例》一大亮点,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皆有警示作用,让食品安全监管有了重器,促进行业自律、市场净化。
徐战捷介绍,安徽省《条例》参照国家条例作出新修订,责任人员均在处罚之列,且罚金之高让人不可小觑,如果上年度收入5万元,则罚金最高可达50万元,真正是严管重罚,体现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原则。被处罚对象还会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在交通、金融、购房等多方面受限,且在公开渠道公示。由此,倒逼企业员工从上至下树牢食品安全法律意识,不敢不愿以身试法,否则最后将担负不能承受之重。对执法人员而言,利器在手,就可依法监管到位,避免失责,不让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他举例,黄山市某食品公司库存大量超保质期食品,却贪小便宜不舍得丢,涂改生产日期后销售。案件处理中,该公司变更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由一人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增股东一名,法人代表也变更为此人,而此人与原法定代表人是亲戚,且年迈。在案件办理期间变更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其意在逃避处罚。以前,他们处罚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资产可抽逃,法定代表人可变更。现在,责任人员包括原法定代表人均可被处罚。个人有房产、银行存款、车辆等资产,想逃避则非易事。对企业员工而言,以前负责人一人担责,与一般员工无涉,导致在负责人授意下,员工发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如今,一般员工就要掂量,责任重于泰山,自己能否承受,从而构筑厚重“防火墙”。外地一餐馆使用回收的地沟油,负责人被上网追逃,店长、厨师等员工知情却拒不承认。现在按照《条例》,店长、厨师也能被重罚。猛药治沉疴,店长、厨师等敢用地沟油?
《条例》正式实施,如何更好贯彻落实?执法人员建言,要充分发挥全社会“吹哨人”作用,多些“千里眼”“顺风耳”;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提升知晓率,按“处罚到人”要求,符合条件的应罚则罚,增强法律威慑力。
·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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