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向上反映电量调整事宜

黄山日报 2019-09-23 06:15 大字

电力工人在检查电表我要说

市民郑先生反映:屯溪执行阶梯式电价已经很多年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家用电器增多,基础电量从未调整,这不符合经济增长规律,无疑也遏制了老百姓消费欲望。希望借贵报一角,为群众鼓与呼:基础电量该调整了!

记者调查

9月17日,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出具皖价商【2012】121号文件。

文件载明: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精神,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经公开听证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电量分档水平: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千瓦时以内,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1-35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度以上部分;

电价标准:第一档电量电价维持现行价格,为每千瓦时0.5653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

考虑安徽省居民生活用电季节性差异,居民阶梯电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2012年7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计量周期。从2013年起,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

实施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的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安徽省内目前分档原则仍沿用上述文件精神。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用电需求越来越多,作为电力供应者,他们非常理解。但供电公司是电价执行单位,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下发的文件执行到位,不能擅自优惠。他们可以积极向价格制定部门反映百姓心声,同时也感谢电力客户一直以来的支持,今后将提供更优质服务。

抄表准确是优质服务的重要一环。为此,供电公司严格按照规程抄表到户,目前已基本实现远程抄表。遇表计故障或通信等原因无法及时抄录的,工作人员会于抄表例日完成表计补抄。智能表计均有电表指数屏显,客户可自己核对电表指数,如有异议可向供电公司反映。工作人员接单后会联系客户,一同现场核实。

我来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费科负责人方文才回复,按照规定,电价制定、调整等管理权限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他们负责监督、落实。目前的阶梯电价在全省统一,他们会积极向上反映群众诉求。·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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