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法院“定、简、重、促”稳妥化解劳动纠纷

黄山日报 2018-07-27 08:12 大字

近年来,屯溪区法院审结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审理难度增大、纠纷类型多样化、系列案件多、矛盾易激化等特点。对此,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定”尺度。统一裁判导向、标准。在全面、深刻、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秉持兼顾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利益保护,严守法律保护的红线,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考虑到个案案情差异,避免就案办案,坚持“因地致宜、因案致宜”的办案原则。审理中遇到疑点、难点问题,针对诸如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等争议,通过专业法官会议集思广益,集中讨论,综合多方面考量,商定出裁判的具体尺度,对于相似的类案,均参照制定的裁判标准进行裁判。

“简”程序。坚持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在审判程序上优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尽量缩短审理周期,保障职工劳动权利的实现,有效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2017年至今,该院共计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122件,审结案件中小额速裁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数104件,占比85.25%,确保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快捷处理。

“重”服务。延伸司法职能,主动走访辖区企业,对企业提出的规范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劳资纠纷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增强企业合法用工意识,提示劳资双方谨慎行使权利,防止产生纠纷,从源头上降低诉讼案件量。同时,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该类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车间、工地、当事人所在社区,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扩大了教育效果。2017年以来,上门走访企业18次,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促”调解。注重端口前移及时定纷止争,对园区企业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尖锐的劳动争议及时组织调解,做好相关法律释明与指引工作,缓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对立情绪,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案外。在审理中注重平衡劳资双方权利,充分考量案件的群体性、敏感性、社会影响等因素,正确引导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促使企业与员工化干戈为玉帛。2017年度至今,该院共调处劳动争议类案件38件,案外化解劳动纠纷24件次。

·吴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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