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7月起正式实施有偿救援

半岛都市报 2018-06-03 06:31 大字

记者6月1日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获悉,5月31日,《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规定,旅游者不遵守该风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景区管委会完成救援后,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将承担相应救援费用。《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程光华介绍,该景区有偿救援费用包含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等费用,管委会将在有偿救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救援费用的审议核定;20个工作日内,向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送达《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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