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跟随“关键词”看黄山区委员代表关心的话题

黄山晨刊 2017-12-20 14:51 大字

□记者李小云

在12月11日—15日黄山区召开的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和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围绕该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交了一批质量较高、中肯实在的提案议案。

关键词:地方传统文化

让中小学生从小接受本地文化教育,不仅有利于孩子增加对家乡的认知度和自豪感,有利于激发孩子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也有利于地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黄山区“两会”上,政协委员俞娟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将黄山传统文化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建议》提案,对增设地方传统文化、乡土文化课程,加强素质教育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俞娟建议,黄山区应将“本地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全区中小学教育的长期规划之中,聘请市、区有关专家成立本地文化教材编制小组,针对中小学生各阶段的特征和接受程度编制小学、初中课程。内容可以包括黄山区历史沿革、非遗文化、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风土人情、传统工艺、名人名事、传说故事以及部分优秀作家描写家乡风土人情的作品等。要丰富校园内的地方文化教育形式。可将地方文化的相关内容与语文、道德、法治、科学等课程有机结合起来,将地方文化中的名人名事、先贤智慧融入到学生的德育教育之中,真正让地方的优秀文化滋养学生们的心灵。要将地方文化纳入教师校本培训课程中,在区内开展有关黄山传统文化、乡土文化的示范课、观摩课等,让本地教师真正成为黄山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传承者。同时要在各校园内设立有关黄山区传统文化、乡土文化的“文化墙”“文化走廊”“文化展板”等,让学生沐浴着家乡浓厚的文化而成长,让孩子从小树立“文化自信”。

关键词:环境保护

近些年,农用薄膜和农药在农业生产中被普遍使用,然而由于环保意识缺乏,农用薄膜和施药后的农药包装物就地乱扔现象较为严重,如果得不到及时回收和利用,很容易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危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黄山区“两会”上,政协委员谢文晋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区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用薄膜的建议》提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谢文晋建议,政府要多渠道、多形式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污染的危害性进行深入宣传,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农膜,养成良好习惯,加强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的建设,加强因农业生产产生的被废弃物品与资源回收的衔接。可采取“以物换物”、回收押金、奖补结合等灵活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回收,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有资质的企业,负责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并按处置量和处置效果支付处置费用。此外,黄山区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还可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将遏制和治理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污染环境问题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中,保障其有效地回收与利用。农委、环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多都门联合,共同培育回收体系。

关键词:全域旅游

随着我国旅游消费模式快速转变,自助游、休闲游、非景点游的比重不断增加。黄山区如何积极应对这一新形式,提升自己旅游目的地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壮大旅游产业规模?黄山区“两会”上,政协委员张全胜、陈跃刚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建设推进我区旅游业供给侧改革的建议》提案。

张全胜、陈跃刚建议,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理念,要从全局谋划,统筹推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党委政府主导下的全域旅游发展机制和区领导牵头的全域旅游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确保工作的推进;要深入摸查黄山区旅游资源,根据各区域的资源禀赋及开发潜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制定全域旅游发展规划;要建立综合管理体系和执法体系,实现旅游治理全域覆盖,按照旅游发展新业态和新特点建立行业标准,构建管理服务体系,设置评价指标;要培育新业态新产品,突破新业态政策瓶颈。通过在旅游业中融入其他业态,在其他业态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旅游需求,发展包括乡村游、工业游、美食游、养生游、文化游、体育游、亲子游、房车游、机船游等业态,创造更多的游客“买单点”。

针对新业态发展面临的政策瓶颈,可由旅游管理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实事求是地制定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的行业标准和政策,鼓励支持从业者以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的形式参与黄山区全域旅游建设和运营。此外,还要加快设施建设和服务配套,建立黄山区旅游大数据中心,开展旅游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创新旅游数据征集分析体系,完善旅游经济宏观分析与预警机制,为黄山区全域旅游建设提供支持。

关键词:美丽乡村

缺乏规划、认识模糊、缺乏特色、资金单一是目前黄山区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何更好地统筹城乡一体,打造美丽乡村,全力推动协调发展,黄山区“两会”上,人大代表陈国建向大会提交了《关于黄山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议案。

陈国建认为,近些年黄山区大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基本上已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但不少村庄规划编制存在“批量生产”现象,导致规划成果难以落实,加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没有与地方生态、文化、产业相结合,项目设计中忽视地域文化和自然条件,没有建立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和考评制度,致使相互模仿中同质化较多,特色不突出。此外,“搞搞清洁卫生,改善农村环境”的低层次认识,部分村民对政策了解不够、积极性降低,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等因素在制约美丽乡村建设步伐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效果。

对此陈国建建议,黄山区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要做好“规划”文章,以发掘特色、协调统一为原则,结合自身在资源、环境、人文特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研究规划,着力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要做好“投入”文章,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落实“政府引导、农户为主体、社会来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对口部门投资,群众投工投劳的原则,全力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引入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充实建设资金;要做好“产业”文章,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机制,引导农业组织化建设、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引导民间资金向农业项目流入,让农业项目合理搭配,实现项目自身的滚动投入,促进整体发展。

关键词:园区公租房

目前,黄山工业园区现有投产企业70余户,企业员工2800余人。作为推动地方工业发展的举措之一,黄山区政府在园区陆续建设了一批公租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员工住宿和生活困难。然而,由于企业员工存在流动性,园区公租房的分配机制较为滞后,黄山区园区公租房也出现了“有人没房住”“有房没人住”,甚至少数承租户成为“二房东”的现实问题。黄山区“两会”上,人大代表余锦东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园区公租房的建议》议案。

余锦东认为,黄山区的园区公租房建设、分配审批、营运管理单位是房管部门,公租房分配的协调机构是园区管委会,但房管部门只管房子登记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时缴纳房租等问题,至于具体承租人是哪家企业员工,是否流动到另一家企业工作或者流动到外地工作,实际租住人是谁,则无从知晓。而企业之间房源在初始分配时,尽管园区管委会有建议权和调整权,但房子一旦分配结束,参与权也行使完毕。加之公租房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与企业无任何关系,导致园区公租房现实问题出现和存在。

对此,余锦东建议,应按照园区公租房服务于园区企业的指导思想,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主管单位放权于园区,放权于企业,解决“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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