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繁简分流 实现简案快审 ——黄山区人民法院推进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纪实
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全面提升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黄山区法院创新工作理念,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截至9月,该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92件,调解结案319件,占案件总数的40.27%。按照繁简分流工作制度进行分流的案件296件,约占案件分流总数的37.4%,取得初步成效。今年8月,黄山区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
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扎实推进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发布实施以来,该院把推进繁简分流工作作为落实司法改革举措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黄山风景区法庭、太平湖风景区法庭负责人为成员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任命两名同志为分流员。二是建立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黄山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办法(试行)》,对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工作规程、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为工作开展提供制度支撑。三是协同组织推进。注重学习借鉴先进法院好的做法和经验,注重将繁简分流与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相结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8月,该院与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法官参与矛盾多元化解对接机制的通知》,在区联合调委会和各乡镇司法所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联系点,各联系点确定1-2名法官负责联系对接,通过联系互动,共同促进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工作开展。
整合工作资源,搭建平台构建网络
对外,依托诉调对接工作中建立起来的工作平台和调解员队伍,使法院在繁简分流中委托或指派调解的案件能够积极而快速响应。该院先后与区司法局、市场管理局、旅委、消保委、医调委等部门对接联合成立消费争议联合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室等22个“联合调解室”;与14个乡镇和4个社区对接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每名员额法官联系1个工作站。在农村、社区等矛盾多发区设立7个法官工作室。会同区司法局采取“以会代训”、庭审观摩、学习交流等形式,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目前已拥有188名相对固定、业务素质较高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对内,整合现有审判资源,将一些拥有丰富审判经验,但目前尚未入额的法官助理,调派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从事繁简分流的辅助性工作,做到人尽其才。创设新的工作平台,积极打造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平台,筹备成立黄山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将诉调对接引入处理旅游纠纷。打造城市管理纠纷诉调对接平台,筹备成立“汤口城管巡回法庭”,为行政执法部门整肃旅游秩序提供法律帮助。打造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在民一庭专门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设立“家事调解室”,与区妇联等单位共同选聘24名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特约调解员。打造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事故纠纷速裁庭,对调解不成的事故纠纷快速进行裁判。
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速裁+”模式
该院积极探索建立繁简分流机制“速裁+”模式,在诉讼服务中心组建由2名专职调解员、1名特邀调解员、2名员额法官组成的速裁团队;将家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物业、消费者权益、小额债务、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进行分流,直接适用速裁+程序,及时采取诉前调解、委托调解、指定调解,调解成功的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由速裁团队快速审理。为简化办案程序,促进简易民商事案件审理的流程化和标准化,该院制作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30余份,适用于速裁团队办理的不同类型简单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机制以来,该院不少案件实现“当日受理,当日结案”,审判工作效率得到迅速提升。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完善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诉讼与非讼渠道的相互衔接,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使民商事纠纷通过最优渠道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确保“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出效率,繁出精品”。
·楚伟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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