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下,一些药品存储有要求市食药监部门发布消费安全警示
□记者李小云
晨刊讯7月23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高温季节历来是药品储运的高危季节,一些有储存温度要求的药品,易受高温环境影响而发生质量变化。因此,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黄山市发布高温季节药品消费安全警示。
据介绍,警示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药品包装说明书要求储存药品,确保温度湿度调控,设施设备正常开启运转,每日如实记录温度湿度,自觉接受食药监部门和社会监督。“广大消费者在日常购买和使用相关药品时,也要关注药品的储存条件,对于在购买时发现药店储存条件不满足要求的,不要购买和使用药品,可及时拨打12331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举报。”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相比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消费者家庭的储存条件相对较差,因此,建议消费者对于家庭药品一定要注意低温阴凉保存,特别是已打开包装但没有用完的药品,更要妥善密闭保存,防止高温天气导致药品失效。下一步,黄山市各级食药监部门还将结合全域药店和诊所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加强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防暑降温、感冒、胃肠道疾病类等夏季常用药品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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