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为困难小微企业社保减负600余万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小微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比照个体工商户费率执行。截至目前,黄山市认定的117户困难小微企业(其中无社保欠费困难小微企业107户,社保欠费困难小微企业10户)已享受本次优惠政策,共计可减负6303693.35元,其中无社保欠费困难小微企业107户减负5646571.5元;10户社保欠费企业补缴社保费用后也可享受本次优惠政策,将减负657121.85元。
·施仁·
新闻推荐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安徽省地税系统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操作办法》、《黄山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
黄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黄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