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税融通”,“兑现”企业纳税信用
■ 本报记者 冯珉
“我们化工类企业有限的资金都投入到生产经营当中去,投入固定资产少,因此银行抵押类贷款对我们来说门槛太高。政府去年推出的税融通贷款,倒是很体贴我们企业,这种基于以往缴税情况的信用贷款给我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 ”在最近马鞍山举办的全省政银担企对接会(南片)上,黄山市徽州天马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谢桂枝对“税融通”贷款产品赞不绝口,他们从黄山徽州农村商业银行获得550万元信用贷款,只花了一周时间,无需任何抵押,切实缓解了资金之渴。
近两年,“税融通”在各项贷款创新中脱颖而出,深受中小微企业广泛欢迎。全省较早实施该项业务的马鞍山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杨祖葆介绍:这一贷款产品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只要具有2年及以上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纳税信用级别不低于B级等,企业就可申请。单户企业融资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额度按其近两年年平均纳税额的1至5倍核定。像徽州天马化工过去两年平均纳税额大约是260万元,银行给予的贷款就差不多是两倍纳税额。
省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税融通”业务积极推动纳税信用成果运用,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破解小微企业抵押难融资难,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4月底,全省“税融通”业务贷款余额已逾42.7亿元,比年初增长19.11亿元;前4个月累计发放29亿元,服务企业2504家。
与一般对公贷款业务流程相比,“税融通”贷款产品也更贴合企业短频快融资需求。徽商银行铜陵分行副行长钟家祥介绍,经过多番改进,现在“税融通”流程简化,对小微企业授信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实现“一站式”服务,业务全部流程可以在分行小企业经营中心一次性办理完毕;并且银行提出限时服务,实现审批效率高、放款速度快。
“税融通”业务一旦出现无法按期还本付息,怎么办?省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属于银行信用贷款的,由财政按照贷款损失额的50%给予风险补偿,省财政与所在地财政按照4:6分担;属于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比照“4321”政银担业务模式操作,需要再担保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最终承担的风险责任,分别由省级财政和所在地财政单独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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