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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看得见公正可触摸——黄山市徽州区检察院打造阳光检务纪事

安徽法制报 2015-12-16 12:14 大字

[摘要]黄山市徽州区检察院打造阳光检务纪事

检察机关案子办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办结,承办人是谁……在以前,这些当事人最关心的信息却常常没有正常的获取途径。信息不明,知情权和监督权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为了破解这一瓶颈,今年年初,黄山市徽州区检察院把“检务公开”作为创建品牌目标,着力打造畅通民意的平台。如今,近一年时间过去了,徽州区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如何?日前,记者慕名前往该院进行实地采访。

□胡兰时易界夫明余

公开大小案件晒出来

走进徽州区检察院一楼的检务公开大厅,正上方的一块长方形的电子屏幕分外显眼。该院检察长胡敏告诉记者,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无论案件大小,能公开的信息都一律显示在上面,一清二楚。

大屏幕不断滚动,案由、承办部门、承办人、所处阶段、到期时间等信息一览无余。为什么要公开这些信息呢?胡敏检察长说,经过检察环节的案件虽然有大有小,但对于老百姓来说,再小的案子也是天大的事,现如今,主动公开案件信息,就是希望能够达到便民利民为民效果。

把老百姓的事看成天大的事,才能真心实意替百姓着想。带着这种情怀,徽州区检察院在利用大屏幕公布案件信息的同时,还增加了案件信息电子查询触摸屏,触摸屏查询系统还能连接该院门户网。并且,为加大公开力度,该院又相继开通了微博、微信,入驻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公布案件经办信息,在一般人看来是‘有风险\’的,检察院压力会很大。其实不是这样,我们相信自己的队伍,更坚信办案质量。 ”分管检务公开工作的副检察长曹振说,检务公开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让老百姓拥有知情权、监督权,所以不怕老百姓的眼睛。

便民不用再求亲托友

徽州区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投入使用之前,老百姓到检察院了解案件信息很不方便,情急之下会托人打听,求亲托友现象较为普遍。现在,老百姓了解案件情况再也不用求人了。正在办理的案件信息,大屏幕会实实在在“说”出来。以往的案件信息,触摸屏也会“写”出来。同时,检务公开大厅设有案件受理、控申接待、律师阅卷、行贿档案查询等岗位。案件当事人来检察院办事,无论是了解信息还是反映情况,在检务大厅都可得到“一站式”服务。

记者在该院检务大厅采访时,就碰到一名前来了解情况的当事人小李,他说自己是外地来徽州打工的,因与工友发生口角,被对方打伤,想来检察院打听案件进展情况。“来之前没有熟人可托,心里很不安,但没想到检察院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冷冰,大厅工作人员的态度很好。我想打听的东西在大屏幕就可以看到,而且工作人员还帮我跟案件承办人约了时间,专门接待我。 ”

工作人员说,律师如果有查阅、摘抄、复印案卷的需要,只要预约一下时间,他们就可以按程序规范的要求为律师准备好需要的案卷材料,还专门采购了高速扫描仪为律师阅卷提供服务。

高效内外分离责权清

“检察机关的社会管理创新,对外要方便群众,对内要务实高效。 ”徽州区检察院党组不光布局了一盘“高效”的大棋,而且漂亮地走了第一着。

这种高效,系于该院的案件管理中心。近年来,该院领导就多次到本省以及外省等地学习考察各地的案管经验,并建立起具有本院特色的案件管理中心。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案件管理中心如同一个枢纽,统一管理办案事务性工作,规范办案流程,强化内部监督,是所有案件的“进出口”,既有对外的服务功能,又有对内的管理功能。 ”胡敏检察长如是说。

对于案管中心的功能,可归结为“四个统一”,即统一受理和移送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文书,统一管理办案流程,统一监管赃款、赃物。

其实,在成立案管中心前,徽州区检察院早就开始“谋局”了,多次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案件管理中心工作办法(试行)》,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流程细则》等,从制度上保障了案管中心的规范运行。今年以来,该院办案效率明显提速,办案质量也明显提升,无一错案,无一涉检上访。

监督一面无形的镜子

徽州区检察院的“阳光理念”,还体现在敢于接受监督上。这种监督,既有外部的面对面监督,也有内部的背靠背监督。

该院检务公开大厅的“两屏”,不光为老百姓服务,还直接接受监督。老百姓最关心的是案子办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办结,而这两个信息大屏幕都有显示。如果时限到了,案子还没办好,哪怕有再多的理由和借口,也无法面对老百姓,“这就‘倒逼\’着我们按时、保质办结案件。 ”案管中心负责人介绍说。“每天上下班经过检务大厅,看到电子屏上自己承办的办案信息,无形中会给自己一种压力,总觉得有无数双眼睛在关注着自己,所以不敢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就像有一面无形的镜子在时刻提醒自己:抓紧办案!杜绝超期!确保公正!”公诉科的一名助理检察员这样说。

而内部的有效监督,筑起了另一道“防火墙”。

过去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直接与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对接,公诉部门直接与法院的刑事审判部门对接,检察院内部缺乏有效监管。案管中心成立后,把住了案件进出关口,业务科室不再直接对外。随着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检务督察的强化,该院监督工作从“单频道”变为“多频道”,变以前的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由结果控制变为全程控制。“阳光检务的实质是公开和监督,核心是阳光理念,得到的是阳光效应。当然,在推行阳光检务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继续摸索和解决。目前,我院刚被评为第五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所有这些,我们也只是迈开了第一步,门已经打开,就让更多阳光直射。 ”该院检察长胡敏在结束采访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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