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原副区长汪全胜 受贿16万元获刑五年 记者 陈明
星报讯 近日,由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山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汪全胜受贿一案,经黄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汪全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退出赃款16227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全胜在担任黄山区耿城镇党委书记、黄山区委常委、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62270元。其中现金47000元、购物卡31000元、商品房(一楼结构层)8427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4年10月23日,被告人经黄山市黄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汪全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汪全胜罪名成立。被告人有自首情节,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昨天上午,第十一届黄山书市在省体育馆开幕。作为第二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之一,本次阅读嘉年会比去年优惠幅度更大。活动期间,除央视著名主持人敬一丹、作家安意如等亲临现场外,还有安徽省作协...
黄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黄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