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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重击“营转非”客车违法

安徽法制报 2015-08-13 12:34 大字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出现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依托科技设备,强化路面管控,拓展服务站功能,严格执行勤务,重点整治旅游客车和“营转非”客车违法行为。

7月24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关于《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实施方案》通知后,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期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高速公路支队领导深入一线,督导检查高速公路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并与执勤民警一同顶烈日、冒酷暑,跟班作业,参与执法,以淮南执法服务站为主战场,对客运车辆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登记。

7月24日10时许,一辆喷涂着“上海能源”的沪C3***7号大型客车进入滁新高速淮南执法服务站。虽然从车身外观喷涂的“上海能源”看像是单位班车,但执勤民警在检查完证件后,发现该车的实际车主是“黄*波”,为个人所有,也不是营运客车,而乘客几乎都是学生及家长。经查,该车是旅行社组团前往黄山旅游的。民警在对车辆检查中,发现该车轮胎均严重老化,左后轮居然裂开了一指长的裂缝,随车配备的灭火器也过期不能正常使用,车上的逃生锤也配备不齐,该车车后也无放大字样。执勤民警对“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现场处罚,并将涉嫌非法营运的客车移交至淮南运管处。

7月28日上午9时许,一辆前挡玻璃放着“合肥-青岛”省际包车线路牌,车辆两侧喷涂着“安徽友谊外汽”,尾部还赫然标有“安徽旅游客运”和“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监制”图标的大客车从淮南南收费站驶下高速,在接上4名乘客准备重新驶上高速时,被服务站执勤民警拦下。在对驾驶证、行驶证检查时发现,该车行驶证的使用性质属于营转非,所有人是安徽某房地产营销公司,并不是外观显示的“旅游客运”车辆。

正在现场督导检查、跟班作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兼高速支队长薛敬百,在查看了该车相关证件以及一份旅行社和车队签订的合同后,明确指出该车涉嫌非法营运的典型情节,要求做好高温天气下乘客的情绪安抚工作,部署当地迅速联系车辆,转运所有乘客,确保每名乘客安全返家;要将查处情况书面移交运管部门,尽快核实相关手续真伪,积极配合运管部门,从乘客、旅行社、车队、驾驶员等处详细调查,督促相关单位坚决处罚到位,并作为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宣传,加大监管力度,让非法营运车辆“插翅难飞”。

经过调查,该车的确不具备营运资格,却与旅行社签订“包车”合同,满载着一车乘客从合肥前往青岛、日照等地旅游,其“合肥-青岛”省际包车线路牌也涉嫌伪造。在对车辆检查后,发现该车轮胎老化,右后轮竟然有裂缝。执勤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并督促驾驶员安排车辆转运,随后将车辆及驾驶人移交至运管部门。后经运管部门确认,该车的确为非法营运车辆,通过包车线路牌编号查询,备案信息是巢湖一家客运公司的线路牌,途经地为“芜湖、铜陵、杭州、绍兴”,与上面打印内容不符,系伪造的包车线路牌。运管部门对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给予车辆所属单位罚款3万元并责令整改。

自7月24日“全省高速公路攻坚战”启动,截至8月5日,淮南高速大队依托服务站,始终坚守“最后一公里”,利用“全省高速公路重点车辆管理系统”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已查处涉嫌非法营运客车4台,均按规定粘贴“禁止从事营运行为”标志后移交至运管部门处理。查处伪造驾驶证驾驶营运客车1起,检查大型客车轮胎老化破损、车载灭火器不能使用、逃生锤装备不齐全等安全隐患56处,其他涉牌涉证违法行为236起。 ·江浩·

图为7月2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兼高速支队支队长薛敬百(右二)跟班作业,现场查处“营转非”大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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