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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裁判者不再“幕后”拍板安徽省法院要求审委会委员亲历庭审

安徽法制报 2014-05-08 20:51 大字

[摘要]我省法院要求审委会委员亲历庭审

本报讯 5月5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开审利用“伪基站”群发诈骗短信的新类型案件,旁听席上,黄山市两级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院长、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及该院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人民陪审员共100余人进行旁听审。

连日来,自省高院开始,合肥、淮南、黄山、蚌埠等全省各基层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都先后走进庭审现场,或主审案件,或旁听案件审理。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此次安徽省法院系统开展的“庭审亲历”活动,是深化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法院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破冰之举。

据介绍,今年3月底,省高院制定出台了《全省法院开展“庭审亲历”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省法院开展“庭审亲历”活动,要求自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全省各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每月至少集体现场旁听一件拟报审委会讨论案件庭审情况,或者由审判委员会委员直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全年总计不少于10件。其中,年案件受理数5000件以上的法院,应不少于15件。“庭审亲历”的案件包括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辖区内具有统一裁判标准、指导同类案件审判意义的案件,信访风险评估等级高的案件和其他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在活动开展近一个月以来,各地法院结合实际,创新多种形式的“亲历庭审”。各法院的审判业务庭均参加“庭审亲历”活动,由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直接参加案件庭审,并将庭审录像放到本院内网供全院审判员进行观摩,同时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专家学者、检察机关领导等院外人士旁听庭审,接受自我监督与外界监督。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在“庭审亲历”活动中,更是率先开展“网络庭审亲历”活动,要求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参与庭审并进行网络直播,接受各界的观摩,同时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要求进行网络直播,并将庭审录像放置网上,让审委会委员观摩评议。

据省高院工作人员介绍,“庭审亲历”活动的开展,目的就在于贯彻落实直接言词原则,让裁判者当面倾听当事人的诉辩,便于审判委员会委员全面掌握案情,逐步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保障审判权规范行使。

合肥市中院院长许建在亲历庭审后,谈及感受时说,“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不仅需要公开,更需要一个合理的制度与环境。‘庭审亲历\’让裁判者与审理者相对位,让裁判者全方位地掌握案情,从而将裁判权交回到审理者手中。也唯有对案件进行公开公正地审判与辨析,才能驱散笼罩在案外的迷雾,将公平和法治推向前台,真正地做到‘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当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记者唐欢实习生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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