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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青年误入传销跳楼身亡屯溪法援全程维权慰亲属

安徽法制报 2013-07-30 22:05 大字

本报讯 千里见网友,四川小伙来到黄山屯溪却落入传销陷阱,跳窗脱身不慎坠楼身亡。失去儿子的父母悲痛欲绝,无奈家境困难,连儿子的后事都无法妥善料理,索赔更加无望。绝望之中,当地法援机构伸出了援手。昨日,记者从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获悉,这起跨越皖川两省、历经近一年的案件,随着8万元赔偿款的全部到位,终于办结。

2012年8月7日,四川小伙桂勇(化名)受网友之邀来到屯溪,随后被人控制,要求其加入传销组织。发觉真相后,桂勇几番逃离,都没有成功。次日凌晨1时许,趁着看管人不备,桂勇试图从四楼窗户跳下,不幸摔成重伤。事情发生后,由于担心窝点暴露,传销组织者范冬玲等人为桂勇购买了火车票,将其送至黄山火车站候车厅后置之不管。人事不省的桂勇很快被旅客察觉异常报警并送至医院,但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致电桂勇父母,向他们详细通报了案件的经过,告知他们尽快处理桂勇的善后事宜。桂清之(化名)夫妇连夜赶到了屯溪,但他们表示由于生活在四川省合江县一个偏远的农村,学识有限,加之家境困难,他们连回程的车票都支付不起,更无力为儿子料理后事。

屯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得知后,介入此案。为了解决桂清之夫妇的实际困难,法援中心向市、区级领导反映案情,为夫妇二人争取到了困难救助金3万元。同时,与公安机关一道协助办理桂勇的遗体火化事宜。

随着案件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屯溪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安徽经盾律师事务所章金山律师承办该起案件。章律师多次与桂清之夫妇就相关赔偿事宜进行沟通,经过两个多月的反复联系与协商,相关证据材料收集完毕。

2013年4月12日,此案在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查明被告人范冬玲等人没有多少经济实力,考虑到现实情况,在征得桂清之夫妇同意后,章律师提出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

5月26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范冬玲、郑协有期徒刑十年,张晓辉有期徒刑三年,王中民有期徒刑四年,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郑祖成有期徒刑一年,此外,范冬玲、郑协、张晓辉赔偿桂清之夫妇各项经济损失8万元。

近日,在一次性收到8万元赔偿款后,桂清之夫妇给屯溪区法律援助中心打来电话,对法援中心及援助律师善始善终的援助表示由衷的感激。 (彭哲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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