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传销头目专骗亲朋好友

安徽法制报 2012-05-21 23:19 大字

黄山讯 日前,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传销案件,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潘某、栗某等7人有期徒刑以上刑期,并处罚金。

2007年9月,被告人潘某在湖北被他人以做生意为由发展加入名为“香港金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发展下线栗某等人。 2009年3月,潘某来到黄山成立自己的传销组织,先后发展了冯某、王某等人为下线,并各自发展下线,诱骗亲友、同学、同乡70余人参加,且对传销人员进行日常生活的管理和控制。 2011年7月案发,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依法对被告人及其他传销人员住所进行搜查,查获传销学习材料、生活记账本等作案工具,查扣各被告人非法所得3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七名被告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传销组织的资格,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故依法判处各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陈红王蕾)

新闻推荐

黄山交警假前一课编织暑假安全网

黄山讯 暑假到来之时,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发生,加强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黄山市黄山区交警大队和区教育局联合大规模铺开“假前一课”活动。大队民警向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

黄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黄山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