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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传销 非法拘禁获刑

黄山日报 2011-07-27 16:09 大字

近日,屯溪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2009年3月,田某在福建龙岩参加传销组织,后来发展为管理者,负责黄山据点。为了突出业绩,他产生了通过网络平台诱骗网友加入传销组织的念头。2010年10月,被害人虢某在网上看到田某发布的高薪招聘挖掘机司机的信息后,便从青岛来到黄山。刚到黄山,虢某就被田某等人接进了出租房。在手机被没收后,虢某方知误入传销组织。随后,田某又通过“听课”、“劝说”等形式蛊惑虢某加入传销组织。期间,传销组织派人一直对虢某盯稍、看守,防止其逃离。11月1日晚10点左右,虢某趁外出理发、吃饭之机打了求助电话,准备逃跑时遭到传销组织人员的阻拦,田某等人对虢某进行殴打,造成虢某颈部等处受伤。2010年11月2日,被困一个星期的虢某被公安人员解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指挥同伙采用盯稍、看守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达二十四小时以上,构成非法拘禁罪,且系主犯,故作出如上判决。

·方筱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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