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工党建议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保障机制遏制“短命建筑”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各地“大建设”的热潮如火如荼,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有力拉动了地方经济增长、促进了地方社会事业的发展。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短命建筑”现象,且十分突出,令人担忧。省农工党提出提案,建议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保障机制,遏制“短命建筑”现象。日前,这一建议得到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重视和采纳,安徽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短命建筑造成巨大浪费
省农工党年初提出的提案反映,按照国家标准,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而据了解,目前许多城市的建筑特别是民用住宅建筑,有些使用年限还不足30年。如近年来媒体披露的“短命建筑”,如建成仅20年的北京建国门黄金地段的凯莱大酒店;建成仅15年的沈阳夏宫;建成不久即自行爆破的镇江“世纪巨蛋”造型建筑,无一不是“短命”,最后一拆了之,全盘报废。这类事例不胜枚举,给国家和老百姓带来的各种损失,造成的巨大社会资源的浪费无法细算。据统计,我国目前每年新增建筑面积在20亿平方左右,年产生建筑垃圾4—5亿吨,居全球第一。 “短命建筑”不仅造成了国家资产的巨大浪费,同时也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带来不小的压力。
据省农工党调查研究,造成如此“短命建筑”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城市规划缺少远见,随意性大。“规划跟着领导变”、“一任领导一期规划”;甚至“边规划、边建设”,“边建设、边规划”。
另一方面,建筑质量不高,设计不科学。一些建筑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市情和当地文化,建筑使用功能不合理,导致浪费资源、居住环境不健康,不舒适,跟不上市场需求;建筑材料、部件缺乏统一标准,性能低、通用性差;还有建筑商不按要求施工、偷工减料、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等,建筑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30年落伍、陈旧、进而成危楼就是必然的结果。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过分追求GDP,追逐短期效益,亟待拉动土地升值,产生新的GDP,导致“重建设、轻规划”的现象。
安徽省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十一五”期间,安徽省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投资超过1万亿元,增长4.65倍,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1/4以上。一大批市政基础设施、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和危旧房屋改造等重点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涌现出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标志性工程,淮南市体育文化中心比赛馆、合肥市徽州大道等11项工程获国优“鲁班奖”,合肥大剧院、芜湖市临江桥等337项工程获省优“黄山杯”奖。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提案回复中也表示,由于过去安徽省城市规划规模偏小、城市发展历史欠账较多和城市承载能力不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安徽省城镇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此,在新一轮城市大建设中,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建设作为重点,加大了老城区城市道路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力度,拆除了一些过去设计、建造水平较低和抗震性能较弱的房屋建筑,并对部分配套设施和使用功能不全的危旧小区进行了更新改造。在此过程中,也拆除了少数未到50年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以致出现了个别“短命建筑”和浪费现象。
建议全程推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省农工党在提案中建议,切实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坚持建筑未动,规划先行。树立科学发展的政绩观,实施城市重大项目听证制。城市建设项目是新建还是拆除,都应在组织专家严格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征求民意。
政府应从立项、规划、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完工审验全程推行质量终身负责制;从图纸审验到落成验收,层层严格把关;对设计使用不足50年寿命的建筑项目,一般不予立项,从源头上把住产生“短命建筑”的关口。同时建议,由地方市政监管部门联合规划、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对眼下在建的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建筑质量专项检查,集中审验;从政策、规划设计要求出发,确保建筑使用年限达到50年以上,防止“短命建筑”的出现。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应责令改正;设计不符合规划的责令停建;建筑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责令返工。
提案还建议推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和使用年限制度,让开发商作为投保人投保建筑工程质量险,一旦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损业主进行赔偿。
建议加强对建筑管理部门从业人员的法律、政纪教育,杜绝在建筑质量安全检查中的执法不严、标准不一现象,严格防止建筑市场中的腐败违纪现象出现;要警钟长鸣,长抓不懈,纪检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重大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管,防止环节疏漏,或因违纪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有望出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提案回复中表示,在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城乡规划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制度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以及公众参与制度等规划决策机制,推进阳光规划,促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避免“大拆大建”现象的重现。
在制度层面,争取出台《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构筑质量监督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规范施工图审查、监测机构市场行为,规范质量监督机构监管行为。巩固工程质量巡查制度、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坚持制度创新,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认真落实“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制度,积极探索工程质量保险机制,切实发挥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知道、施工许可制度、监理制度和质量监督制度等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作用,推进分类监管,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今年开始,安徽省将以推动提高住宅工程综合品质、改善住宅工程使用功能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和住宅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和职业者责任落实试点工作,施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设置标牌制度,将各方责任主体和职业者刻在标牌上,并设置在房屋建筑显著位置,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本报记者毛学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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