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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交警执法安全就是维护法律尊严 本报评论员

市场星报 2011-04-15 06:31 大字

近日,合肥交警、协警接二连三被打,一向给人以“强势”印象的交通警察,突然沦为“弱势”。如本月12日,新站交警大队协警谢明,在协同交警执法过程中,被七八名男子打成轻度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伤;再如13日,在省城徽州大道与黄山路交口,开着越野车的母子俩一同抗法殴打交警吴剑雄。这些确实让人始料未及,痛心疾首。

我们也许都见过这样的场景:为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交警或协警们在烈日、暴雨下执勤;遇到某一路段拥堵,交警和协警们在现场指挥交通,排除拥堵;发生交通事故,还是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事故和善后。如果没有他们,城市交通是无法想象的。先不说别的,单是各种交通违章,就可能夺去很多人的生命,我们日常出行则天天都要提心吊胆。

也许有人要说,这是交警和协警的职责,纳税人在养着他们,他们应该忠于职守。这话说得没错,但不要忘了,纳税人是开车上路,并不是进KTV唱歌,驾驶员也是交通责任的主体,有配合交警执法的义务。违章行车是拿别人的人身安全在开玩笑,违章了不但不认错服法,还殴打执法者,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纳税人的权利,是公然耍流氓。如果交警作为执法者的个人尊严和人身安全都得不到维护,又遑论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又谈何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出行安全?

当然,交警未必个个都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交警队伍中,也确实存在个别交警工作方式不当或过于简单粗暴的。市民在遇到这类执法人员时,也不应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是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通过正常和正确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那些一言不合就要动手,或开着豪华轿车自视高人一等的市民,建议你们回去好好提升一下个人素质和法律意识,然后再开车上路。你们扇的虽然是交警们的耳光,但却让我们大多数行为端正的市民心惊肉跳,任由你这么暴力下去,难保哪一天你们的车轮不从我们身上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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