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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权益促进民生改善努力营造黄山和谐消费环境

黄山日报 2011-03-15 16:35 大字

□王庆荣

消费是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普遍行为,事关民生,事关发展。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权益,扩大消费需求,保持经济增长,是政府和群众始终高度关注并深度参与的一项民生工程。

2010年,全市工商系统和消协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努力营造放心安全、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打造“3·15”品牌,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点954个,消费维权网络覆盖全市。完善消费投诉受理工作制度,规范受理流程,确保投诉按程序办理、在时限内办结。加强维权法规知识宣传,在《黄山日报》开设“12315”专栏,分析投诉情况,讲解消费案例,发布消费警示。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全年受理消费者咨询4800件、申诉举报1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万元,受理率100%,成功率98%。

2011年中消协年主题为“消费与民生”。随着市场的发展,消费领域商品与服务的品种和项目越来越多,消费维权和保障民生工作任重道远。全市工商系统和消协组织要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消费权益、促进民生改善、服务经济持续发展。一要加强消费引导。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扩大居民消费,优化消费结构,实现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的和谐统一,增强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积极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和消费知识。组织企业参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培训,开展优质诚信企业评选等活动,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二要维护消费环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执法行动;强化对家电下乡商品的市场监管,更好地服务拉动内需政策;加强食品、农资等重要商品质量监管,确保流通领域消费安全;打击不正当竞争,严查虚假促销、误导消费、强制消费、格式合同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开展对公共服务业的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其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三要提高维权水平。完善基层消费投诉网络,扩大维权网络覆盖面。四要加强部门协作。深化有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新闻媒介、行业协会的协作,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形成,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使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更好地适应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民生的工作需要。

维护消费权益、促进民生改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全市工商系统和消协组织将与社会各界携手前行,共同为消费维权、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不懈努力,共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构建繁荣和谐的黄山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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