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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态更好让农民增收黄山区激发“林改”活力

黄山日报 2010-12-05 17:38 大字

本报讯  黄山区太平湖北岸的永丰乡文祥村林业专业合作社,是黄山市首家林业合作社。经过两年多的发展,社员充分享受到了统一经营带来的实惠,由于管护、砍伐、运输等均实现了组织化生产,大部分社员不需直接从事林业生产,年底即可坐享分红,而平时可以从事种植、养殖业和外出打工,坐在家里每年就能拿到钱。今年到目前为止合作社收入有46万元,人均增收500元。黄山区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通过组织创新,大大激发了林业活力。

该区在明晰集体林地产权,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同时,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林业配套改革,使林业发展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

政策创新。林改期间,该区先后取消了木材经营服务费、维简费等收费项目,每立方米木竹共减少收费72元。同时从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入手,放活商品林经营。实行商品林采伐计划分配公示制、林业大户重点支持制、年度结转使用制等,并取消了毛竹凭证采伐制度。组织创新。为避免林权到户后经营单位变小带来的弊端,该区及时引导林农组建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林业专业协会等合作组织。融资创新。2006年该区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四年来已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60多起,贷款金额5200万元。今年又成立了林业信用担保中心,并已办理业务11起。市场创新。“林改”使林权流转日趋活跃,该区顺势而上,建起全省首家林业要素市场,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和林产品交易。近三年来全区林权流转315起,流转面积21.5万亩,吸引社会资金1.9亿元。目前全区经营面积500亩以上非公有制林场达到116家,其中5000亩以上的6家。

黄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其相关配套改革,大大提高了全社会造林积极性。2007年以来,全区涌现了230多个造林大户,造林面积22000多亩。全区有林地面积增加到180多万亩,其中竹林面积27万亩。林农收入大幅增长,年收入由林改前的960元增加到1840元,农民收入中的林业收入比重由25%提高到34%。

·胡晓发  李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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