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窝案开庭 百名村官旁听
黄山讯 11月5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原屯溪区上新居委会主任沈世康、支部书记倪红芬、文书兼报账员胡美莲、委员樊新生、倪志强等五被告人贪污一案。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五被告人的“同行”——该区54个村(居)委会的书记、主任10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接受廉政教育。
2007年7月,原上新村一块集体所有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应得征地补偿费9.5万余元。五被告人开会决定将征地补偿费另开账户以便支取报销。于是,倪红芬与胡美莲到建行新开了户名为“上新社区居委会”的一般账户。 9.5万余元征地补偿费被汇入该账户,因一般账户不能提取现金,五被告人商议由胡美莲开设个人账户。五被告人认为待遇太低,决定以“离岗补贴”的名义每人私分1万元。事后,经屯光镇有关领导询问,五被告人向屯光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五被告人系村居基层组织成员,但受人民政府委托进行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五被告人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构“离岗补助费”名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依法共同构成贪污罪。
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五被告人犯贪污罪,分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胡美莲、倪志强分别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和缓刑一年。 (陈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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