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鸡”大学当除
[摘要]李劲松
一度在肥大肆宣传并开通网站非法办学的“合肥黄山医科大学”这回“办”不下去了!省教育厅日前致函合肥市公安局要求对其立即查处,市政府今天公布了副市长杨增权的批示:请市公安局、教育局配合省教育厅依法查处;新闻媒体给予披露!(7月27日《合肥晚报》)
合肥黄山医科大学歇菜了。当笔者看到此则讯息时,不禁为莘莘学子免遭误入歧途、为天下父母血汗钱免遭白流而痛快地拍手称好。与此同时,笔者也感到十分惊讶。就在笔者参加高考的当年,亲眼看到家乡的附近,在一方圈地的院墙上,画满了白底红字:“安徽黄山医科大学”的宣传标语,应是其刚刚创办学校时的雏形。没想到转眼十多年过去了,一切居然成了诈骗:“擅自设立大学;未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根本不存在的所谓“合肥黄山医科大学”为名,在安徽中华职业学校内租用校舍;违法进行招生宣传并向学生做虚假就业承诺;盗用国家领导人名义做宣传。”等等。
为验证一些情况,笔者只能打开互联网。输入“安徽黄山医科大学”或“合肥黄山医科大学”,发现创办人均为同一人,果然创办时间为1992年9月。自称是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事业管理学会主办,安徽省教委批准发给《安徽省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一所民办高校。1997年学校被全国民办高教委授予“民办高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998年10月,该校校长荣获全国民办高教委颁发的“民办高等教育创业奖”,受到全国民办高教委大会表彰。等等。
通过官方与校方的一些比较,总能比较出一些味道。既如此,笔者不免要问:是什么原因使黄山医科大学在事隔17年后才予以曝光?17年又有多少学子和家长上当受骗?是谁给了“野鸡”大学17年的生存土壤和环境?这样的“野鸡”大学究竟还有多少有待清理?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笔者认为,教育是国家的大事。近些年来,通过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高校如雨后春笋,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上都要做好密切监控和把关。否则,必然会出现良莠不齐,滥竽充数,甚至还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看来,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是一把双刃剑。从国家长期发展来看,不严管教育后果定不堪设想。“野鸡”大学当该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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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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