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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宗“最” 水乱泼 车乱停 胡少殊 实习生 武剑 记者 徐涛

市场星报 2010-07-02 10:05 大字

星报讯昨日是《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施行首日,合肥城管部门昨开出了首张罚单。记者从合肥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责任区制度实施首日的查处情况表明,污水乱泼和车辆乱停放,成为众多沿街商家责任区内违规行为的两宗“最”。

门前不净 超市接首张罚单

昨天早晨7点,合肥蜀山区南七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执法队员朱先谊在例行巡查中发现,皖河支路天为超市门前漂浮物较多,由于责任人未履行责任区内责任人职责,执法人员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当即依法对违规超市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及时整改,清理门前环境。据了解,这是合肥市开出的第一张此类罚单。

据开出首张责任区制度罚单的朱先谊介绍,对于天为超市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曾多次进行宣传劝导都未见整改。罚单开出后,超市责任人已经接受处罚,并表示下不为例,今后一定将门前卫生搞干净。

车辆乱停 责任人有劝阻责任

昨日上午10点,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巡查到位于黄山路上的赛博广场时,发现有些停放在此处的车辆侵占了盲道,有的“垄断”了人行道。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违规停放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城管部门规定,对于责任区内的车辆乱停放现象,责任人有劝阻的责任;劝阻无效的,责任人可向城管部门举报,由执法人员进行处罚。不进行劝阻,即未尽到责任人职责,城管部门将分别依法对违规车辆驾驶人员及责任区责任人同时予以处罚。

据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责任区制度实施首日的查处情况看,污水乱泼、车辆乱停现象较为严重。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在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也会加大宣传力度,有效调动责任人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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