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脚下的女子法庭□ 方健
在新安江源头之一的横江两岸,有一个新兴的黄山经济开发区,在开发区和周边的新潭、奕棋两镇,活跃着一个“女子法庭”———这就是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黄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黄山经济开发区法庭经安徽省高院批准成立,于2008年5月筹备,2009年9月28日在黄山经济开发区正式揭牌办公,是黄山市中心城区的首个基层法庭,也是黄山市首个由女法官组成的法庭。
虽然法庭成立时间不长,面临新环境、新条件、人员不熟、交通不便等困难,法庭挂牌成立的当年即受理民商案件127件,审结案件120件,结案率达到94.5%,其中调解结案近50%。全年上诉案件3件经二审全部维持原判,无一发回及改判案件。
横江两岸的梅林、竹林、茶馆、上下约山、佘家坞、外边溪、查塘、林塘、徐村、居里、龙井……这些辖区内的田间地头、悠长的村中小巷、村妇们涤洗衣物的村头池边都留下了女法官们繁忙而又亮丽的风采,“亮”在公正执法,“丽”在为群众排忧解难。
她们走村串户了解案情、调解纠纷、深夜阅卷、撰写裁判文书,还在骄阳似火的夏日里,在村头树荫下开展巡回法庭。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新农村建设,法庭的女法官们积极拓展巡回审理工作,精心选出赡养、抚养、相邻权纠纷、征地补偿等类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将案件庭审开到村委会或当事人家门口,就地化解纠纷,就案普法宣传。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黄山市房地产市场动荡,法庭去年审理了一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社会影响比较大。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群访群诉特征较明显,而且有迅速蔓延和发展趋势,纠纷成因较为复杂,案中案(民商事案中混合着行政诉讼案)现象普遍,而且涉及面广、诉讼标的大(千万元以上)、开发商与业主矛盾对抗尖锐、法律适用难点多等等。如不妥善处理,一是“牵一发而动全局”,势必导致群体访、越级访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二是纠纷成因成为黄山市房地产业共性问题,纠纷涉及黄山市80%以上的房地产开发的重点项目建设和开发商利益,势必影响黄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造成黄山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混乱。法庭一方面稳定未起诉(有100多户)持观望态度的业主,指导开发商对未起诉的100多户业主实行优惠政策,督促业主尽快接收房屋。另一方面对已起诉的业主与开发商进行调解沟通,在经多次的磨、谈、沟通调解,无数次的上门后,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当事人撤诉,持观望态度的业主也未再起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更让开发商懂得了要诚实守信。
女法官们对于遭受天灾人祸的贫困家庭更加关爱、关心、帮助,体现出司法人文关怀精神。如法庭受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中型货车在右转弯过程中,由于车速过快,与一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乘坐人重伤。案件起诉后经调查,肇事货车为实际车主经他人转让所得,在挂靠转让的过程中,由于疏忽了保险的期限,导致车辆商业险脱保,该车目前只投保了12万交强险,但是仅是死者的赔偿金起诉标的就为40余万元。伤者是一名自幼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哥哥的农村人,其右小腿毁损,右胫骨粉碎性骨折开放行术后皮肤毁损,如不及时植皮延误治疗,就面临截肢的危险。在经济窘迫的情况下,伤者多次到交警队和法庭闹事,要求解决医疗费用,并砸毁医院病房物品,甚至在医院顶楼要跳楼自杀。情况紧急,法官对其是既同情又着急,为此法官多次在保险公司和交警队之间多方奔走协调,终于将保险公司先予执行医疗费3万元,使得伤者得以及时转上海治疗。案件判决结束后,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3万元是远远不够的。在了解到该肇事车辆还在交警队时,法官及时与交警取得联系,对该车不予放行,督促实际车主出售车辆用以赔付受害者,双方当事人一致决定在法官的监督下进行车辆买卖,在车辆卖出的当日,法官督促死者亲属与伤者双方就此款赔偿数额达成协议,并立即将此笔执行款5万元汇人了死者家属账户,3万元汇人伤者的账户。死者亲属及伤者对于法官尽心尽力地多方奔走、协调及案外督促车主卖车,以最大限度使其得到了赔偿,表示衷心感谢。
女子法庭女法官们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家庭。庭长面临孩子读高中,面临孩子进行大的手术、老人住院这样的重重困难,她没有请一天的事假,超额完成了全年岗位任务,去年底全庭荣登法院光荣榜,成为屯溪区人民法院的岗位责任模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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