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姓名写错 但凭转账维权
本报讯(通讯员夏梁荣)如今,大量的经济案件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不断增多,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经常会发现在很多案件中,债务人出具的借条存在书写不规范、遗漏关键信息或信息错误等问题,不少债务人以此为由拒绝还款,使得债权人维权受阻。近日,寿县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类似案件,通过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转账单据,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2月3日,寿县保义镇的黄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同乡张某某借款5万元,黄某某向张某某出具了书面借条。然而时隔两年,张某某催要借款时却遭到拒绝,张某某无奈之下便将黄某某起诉至法庭。庭审中,张某某向法庭提交了借条,而借条上记载的张某某姓名出现错误,张某某本名“张晓民”,借条上却书写成了“今借到张小明现金3万元”。黄某某见状也是极力否认向原告张某某借款的事实。
鉴于该情况,法庭向原告张某某询问有无其他相关证据印证借款事实,黄某某遂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张某某向黄某某转账5万元的银行交易单据。在事实面前,黄某某只得乖乖认账,并最终同意分期偿还5万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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