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民利 擦亮巡察利剑 寿县把维护群众利益贯穿巡察工作始终
本报记者 何婷婷
2019年6月,寿县县委第九轮巡察乡镇延伸到村时,第二巡察组发现一处美丽乡村示范点内堆了大量的建筑废料,严重影响群众的生活。巡察组工作人员当即询问村负责人,该村负责人却回答得支支吾吾。
原本来到现场查看示范点项目工程质量的巡察组立即深入了解情况,得知该小区是村里80户群众自筹资金、由村里统一建成的美丽乡村示范点,原村党总支书记的侄子万某(建筑老板),为了节省开支把收集来的建筑废料堆在了小区内的空地处。
“这是严重的姑息迁就!对侵害群众利益不闻不问。”巡察组工作人员当场严厉地批评了村负责人,并在返回驻地后立即向组务会进行汇报,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侵害群众利益事件,讨论决定立即约谈镇相关领导和村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一周后,巡察组工作人员返回现场查看,发现建筑废料已全部拉走,地面做了平整并进行了清扫。现场群众冲着巡察组敬佩地竖起了大拇指:“你们是真正下来为老百姓办事的!”
截至目前,寿县县委已对全县69个单位和乡镇进行巡察,延伸(专项)巡察140个村(街、社区),发现问题2034个,转办问题线索293件,挽回损失2330.3万元,问责追责221人。
一串串数字背后隐藏着一个个问题,见证着寿县巡察机构净化党风政风,锲而不舍、扭住不放的坚强斗志。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减少一分,群众的认同感和受益感就会增加一分。”寿县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介绍说,十四届寿县县委在巡察中始终紧盯民生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批民生难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并锁定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巡察组在对乡镇巡察时,下沉到村庄社区;对县直单位时,下沉到所属单位、基层站所,紧密结合被巡察乡镇、部门实际,查找相关问题。
坚持定点突破,做到涉农项目必查、民生工程必看、关键人群必访、信访问题必核,重点发现扶贫领域和涉农惠民政策落实有无变形走样、资金使用有无虚报冒领和截留贪污等问题。
坚持集中查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严肃查处,特别是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的单位,集中查处。
2016年8月,根据县委第三轮巡察结果,寿县县委对问题较突出的2个乡镇,集中人力、集中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共立案33件,给予党内警告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5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各1人,诫勉谈话5人,收到了良好的震慑警示效果。
为了发挥巡察治本作用,寿县还加强专项整改,推动立行立改。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在全县范围开展了规范招投标管理专项行动、整治滥发津补贴和公款私存问题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对寿县新农合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运行情况、农村饮水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和农村基层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发现问题36条,提出整改意见16条,并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县政府在巡察过程中出台《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县农委针对巡察发现的基层财务管理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在全县村干部培训班中开展警示教育;县卫健委和医保局针对巡察中暴露出的问题,强化警示预报,加强外部监督,使新农合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县残联针对群众反映的办理残疾证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开展了规范办理提升年活动,2017年组织持有残疾证残疾人进行重新鉴定。
强化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惠民生。通过巡察整改、专项治理、立行立改,寿县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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