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哨 公诉后提检察建议:“打财断血”
本报讯近日,寿县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对寿县公安局发出督促追缴涉案财物《检察建议书》。
寿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办理潘某某等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审查发现,该案至移送审查起诉之日,仍未对相关涉案财产、涉案工具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处理。该院高度重视,在承办人与侦查人员沟通之后,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并就此后办理此类案件提出了建议,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及时采纳,并就涉案财物进一步处理中。
据悉,为深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寿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检察职能,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等环节下功夫,牢固树立“打财断血”意识,积极加强与县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注重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依法及时监督涉案财产处置情况,确保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童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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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寿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