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胆大包天 藏留枪支多年

淮河早报 2018-09-20 10:4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李嘉)寿县男子陈某某一直将父亲分家时留下的一把火药枪私藏家中,不料多年后被民警在家中查获。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二年。对扣押在案的枪支予以没收。

据了解,2017年10月11日,寿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在被告人陈某某家中发现两把疑似枪支以及疑似枪支配件,并予以扣押。据陈某某交代,其中一把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是其父亲在分家时留下的,自1995年一直存放在家中至今;另一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是其在2013年前后,通过街道上的卖枪广告买回来存放在家中的。后经司法部门鉴定:其中一把疑似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另一把疑似枪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具有杀伤力。

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和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依法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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