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砺巡察“利剑”,让全面 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淮南市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综述
本报记者 何婷婷 本报通讯员 卢 杨
截至目前,十届市委对95家市直单位等开展巡察,发现问题3070个,移交问题线索419条,党政纪处分14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两县五区对745家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4069个,移交线索665条,党政纪处分202人,移交司法机关11人……一串串数字凸显出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反腐尖兵上阵,巡察利剑出鞘,送来徐徐清风。近年来,淮南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握巡察定位,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巡察方式,提升监督质量,强化成果运用,扎实推进市、县(区)巡察高质量有序开展,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责任勇担当——提高政治站位
每一轮巡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沈强都亲自审查巡察工作方案,按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亲自主持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对巡察出的突出和典型问题认真点评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市委及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是政治巡察持续深化的坚强保障。近年来市委研究出台《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等,对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以来,市委常委会18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2次专题研究巡察机构建设,市委主要领导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31次。
在市委示范带动下,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普遍增强,巡察工作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每一轮巡察公告一发布,网友纷纷转发点赞,期许之情溢于言表。
锻造巡察“尖兵”,提高队伍素质。2018年淮南市将市委巡察办调整为市委工作机构,并结合此次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巡察机构设置,配强巡察力量。同时,新充实完善了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业务骨干组成的509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建立55人的组长库。每轮巡察都安排开展培训,并通过“以老带新”“以干代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按照“巡察工作开展到哪儿,党组织就建在哪儿,管理监督就要跟在哪儿”的要求,市委巡察办把支部建在巡察组,不断强化巡察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
民有呼巡有应——利剑直插重点
去年,潘集区夹沟镇老庙村村干部陶某和李某利用职权侵占贫困户低保款、贪污潘东矿赔偿的污染费,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报批低保资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在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期间被立案处理。
“巡察组是真的站在我们老百姓这边的,是我们老百姓的包青天啊!”一位贫困户拿到补发的低保款后,对巡察组工作人员感谢不已。
“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介绍说,淮南市一直把聚焦民生热点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一个关键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巡察延伸。聚焦信访频发、不稳定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管理混乱、不团结的部门单位,群众反映意见较多的市直单位二级机构和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不动的地方、单位开展巡察,奔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努力把基层工作中的“脓疮”、“毒瘤”清除干净。
靶向发力,让“政治体检”真正“祛病强身”。近年来淮南市把握巡察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专项巡察,重点盯住脱贫攻坚领域、医疗卫生领域问题和环保重点工作加大巡察力度。仅2018年淮南市组建13个巡察组对市县区9家卫计委和14家县级公立医院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477个,移交问题线索48件;组建6个指导组、25个专项巡察组,近200人分两个阶段,对全市7个县区16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019个,移交问题线索164件,真正发挥利剑之功、收到震慑之效。
“巡”深入“察”透彻——提升巡察质量
“巡察能真正解决问题吗?是不是上面派下来走走过场?”巡察工作开展之初常常受到这样的质疑,而各巡察组也用行动消除了干部群众心中的顾虑。
淮南市创新巡察方式,根据基层实际打好“组合拳”。对市直、县(区)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问题明显、反映集中的部门开展机动巡察;对部分重点乡镇实行县区间相互“交叉式”巡察,避免了人情干扰等。截至2018年底,十届市委开展10轮常规巡察、2轮机动巡察、1轮交叉巡察、1轮专项巡察、1轮“回头看”,进一步找“死角”、探“盲区”,使巡察对象实现了全覆盖,巡察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
深化巡察,发挥“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淮南市制定《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提高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制定《政治巡察要点》《巡察工作流程》等制度,配套设计巡察工作各个环节流程图,汇总编印成《巡察工作操作手册》,供各巡察组学习使用。这些制度和文件的出台,使得淮南市巡察工作从准备、实地巡察,到报告、反馈,再到整改、移交、归档,有了明确的操作规程,确保了巡察工作有章可依、规范有序。
改问题见实效——推进标本兼治
问题整改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巡察工作发挥震慑力的关键。
为了真正让每一批巡察都成为“看齐之巡、教育之巡、立规之巡”,淮南市切实抓好巡察成果运用,做到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坚持每次巡察结果市委书记专题会必听汇报;坚持执行“双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三参加”(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反馈机制,增强反馈的权威性、严肃性;坚持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机制,2018年以来,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对70家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了3轮督查,对9家整改不力的公开通报,市委对9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坚持建立巡察成果运用机制,组织部门把督促整改与选人用人、年度综合考核结合起来,市委组织部已根据巡察情况对6人进行了职务调整;市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统筹协调和跟踪了解,对巡察整改不力、群众反映问题依然较多的4家市直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
反馈问题一针见血,典型通报毫不避讳,整改情况及时验收,整个整改过程不摆样子、不走过场,对被巡察单位真正形成了震慑作用。
但是如何强化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并有效防止“屡禁不止、反弹回潮”?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淮南市坚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全面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清单台账,实行三单管理,加强跟踪督办,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深层次问题综合提炼,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促进问题解决。
一轮轮巡察的深入推进,一桩桩案件的有效查处,彰显了市委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再次提振了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的信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淮南市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为淮南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凝聚强大正能量,为推进淮南转型提速高质量发展提供永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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