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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法院”,足不出户解纷争

淮南日报 2017-07-18 12:46 大字

本报记者 何婷婷

2016年11月,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开通了“e调解”服务平台,将多元化解工作从法院“搬至”互联网,轻点鼠标就可穿越地域限制,足不出户就可解决矛盾纠纷,既提高效率又节约成本,将司法公正送到了每一位市民身边。这也是该区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化需求,不断加大司法便民利民力度的创新探索。

家住八公山区的蔡某与某公司相邻而居,2016年8月的一天,蔡某饲养的鸡被该公司饲养的狗咬死了若干只,蔡某激动不已,要求该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双方发生矛盾纠纷后,经所在社区及派出所调解,但都没有调解成功。之后蔡某到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200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推荐当事人通过e调解平台,网上申请在线调解,将‘线下\’的调解工作延伸至‘线上\’。”八公山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我们及时安排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语音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很快达成和解意见,该公司一次性补偿蔡某经济损失600元,这件纠纷也得到了快速处理。

“e调解”平台包括法院管理后台、调解员客户端和当事人客户端三个部分,主要针对案情简单、责任明确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侵权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类型案件开展网上调解工作。该平台创设以来,因为使用快捷方便,成功调解87件矛盾纠纷,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多元化解,省时省力事半功倍。以当事人的需求为导向,八公山区法院还对“e调解”平台的各项模块及配套软件功能进行优化,做到数据共享化、视频清晰化、平台智能化、操作便捷化,实现纠纷解决的案件预判功能。在案件到达法院即诉讼之前,当事人通过“e调解”平台,在网上达成调解协议后,无需到法院进行诉讼,将纠纷解决在源头上、萌芽中。在委派调解中,被告于立案登记前尚未被卷入诉讼程序,法院仅需要征得原告同意,就可以委派特邀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被告同意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可自主选择线上e调解平台或线下面对面调解……一起纠纷的调解成功,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也节约了法官的精力,以便法官处理更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如何选择人民调解员是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八公山区法院还将擅长调解不同种类纠纷的人民调解员录入到e调解平台,目前,该院在线“e调解”人民调解员包括有擅长婚姻家庭纠纷的妇联工作人员、擅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委会工作人员,擅长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淮南市八公山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擅长调解综合性纠纷的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有“老娘舅”调解组织调解员及热心的法律援助律师,专业调解力量的加入,更利于息纷止争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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