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医改又放大招—— 民营三级医院医用耗材加成费取消
本报讯(记者 孙鸿)5月5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医改,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经前期数据测算和多方征求意见,淮南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可单独收取医用耗材费用的差率和差额加成政策,医用耗材按实际进价销售。
与此同时,调整市属公立医疗机构病理检查项目价格,具体标准按皖价医[2016]145号文件执行,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不同级别医院按照《关于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实施意见》规定实行分级定价,市属二级公立医院按三级医院同项目下浮10%,市属一级公立医院按三级医院同项目下浮15%。
鉴于淮南市医疗机构现状情况特殊,民营医院占比重较大,为使该政策更广泛的惠利于民,市物价局要求全市民营三级医院跟进执行该项政策,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经过前期充分细致的工作,现淮南市新华医院、北方医院、东方总院、朝阳医院等主要非公立医疗机构已于5月1日起同步执行该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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