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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让案件起死回生

安徽法制报 2014-11-28 20:11 大字

执行难,难于上青天!但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却通过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巧妙运用新手段,使一起起老大难的执行案件起死回生。 2014年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09件,兑现涉案标的额473.8万元。

微博露端倪 千里终执结

纪某与章某于2013年6月在田家庵区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生女由章某带领抚养,自2013年7月起,纪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整。离婚后,纪某离家外出工作,一直拒绝支付其女儿的抚养费。带着3岁女儿的章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于2014年6月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田家庵区法院依法受理执行案件后,经多方查找,最终找到了纪某的联系电话,但纪某接通法官的电话后,撂下一句“钱坚决不给,你们法院有本事就执行吧”,从此再不接听电话。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在章某的积极配合下,借孩子要求通过QQ聊天方式与爸爸通话、视频的机会,查到了纪某的QQ,并查到纪某经常在微博上发生活照片和本人活动的信息,通过信息后附的该微博发送时所在的位置,定位到纪某目前正在青海省西宁市工作。

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西宁市,在其经常发微博的活动范围内,对多家银行进行查询,终于在一个偏僻的储蓄所里查找到纪某银行账户,并将其账户冻结。纪某得知账户被冻结的消息后,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将已欠一年的抚养费一次付清,并承诺以后不再拖延支付抚养费。纪某说:真没有想到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法官还能找到自己。

海量查卷宗 死案变活案

2012年12月14日,陶某驾驶818路市内中巴车,不慎撞上润丰天桥东侧中央桥墩,致使该车内朱某等多名乘客受伤。2014年3月,朱某等向田家庵区法院起诉,要求陶某及其挂靠的运输公司承担因受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经过田家庵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车主陶某及其所挂靠的运输公司共赔偿朱某等4名原告28万余元。由于两被告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造成受害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4名受害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迅速到多家银行查询两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由于陶某家住农村,生活并不富裕,没有查到任何存款;该运输公司已被市政府取缔,公司也无任何资产可供执行。如果仅仅依据生效判决书执行,该案执行将变成“死案”。

看着受害人无望的眼光,承办执行法官通过查阅卷宗,找到该运输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该部门明确表示与己无关。承办法官又前往工商部门,发现其主管部门也已经改制成股份制企业。心细的执行法官在大量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发现了一份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内容为: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承继。执行法官及时进行了合议,果断追加该改制后的企业为被执行人。通过重新对该股份制企业银行账户的查询,终于在其他辖区内查找到该公司的银行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在存款中查封和扣划了全部执行标的额,该案终于起死回生。

·李旭东刘福忠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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