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社会广角·八公山镇一贪官获刑16年

安徽日报 2014-11-14 18:33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王来勇 记者 李浩)日前,经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淮南市八公山镇原党委书记谢宏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法院一审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9年3月至2014年案发时止,谢宏有20多起受贿行为,其利用职务便利,共收受他人财物25.9万元。其中,多起受贿行为与土地开发、房屋拆迁有关,帮助协调淮南市晨阳塑料有限公司办理土地过户手续,4次收受该公司代表人陈某现金及购物卡共计8000元;在淮南市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紫金时代广场项目”拆迁工作中,7次收受该公司代表人黄某价值共计21000元的购物卡;在安徽远程房地产淮南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新风苑三期项目”拆迁工作中,6次收受该公司代表人蔡某价值共计12000元的购物卡;在八公山镇沈巷村投资建设“山水城项目”拆迁工作中,6次收受郑某现金及购物卡共计30000元。

除受贿外,2012年,谢宏安排镇财政所所长哈方礼(另案处理),从八公山区煤炭供销公司5号井奖励给该镇30万元奖励款中拿出25万元,按照每人2万元的标准分发给包括其本人在内的10名镇党政班子成员;同时,分给哈方礼和时任挂职副镇长朱某各1万元,剩余的3万元交由办公室人员保管。 2009年至2011年,谢宏在担任八公山镇镇长期间,在一起拆迁补偿和一起房地产权登记中,超越职权处理公务,给公共财产造成162.5万余元的特大经济损失。

新闻推荐

两罪并罚 宋维武被判11年

本报讯 (通讯员 王来勇 记者李浩)11月26日,经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淮南市八公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宋维武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院审理查...

淮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淮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