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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记录致多付千万拆迁补偿淮南八公山区住建委原主任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昨宣判

安徽商报 2014-11-27 06:21 大字

[摘要]淮南八公山区住建委原主任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昨宣判

本报讯 (李方东 李旭东方荣刚)昨日,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对该市原八公山区住建委主任宋维武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作出宣判,宋维武在职期间收受贿赂,尤其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宋维武在担任淮南市八公山区住建委主任、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水利清淤、棚户区改造、美好乡村建设、承揽工程等方面先后20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68.6万元,索取他人现金8万元;宋维武身为住建委主任,工作中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1931.93万元。

宋维武今年48岁,曾在检察院和司法局工作过,随着职务的提升,他从一个反腐者变成了腐败者。 2009年,淮南市东西部第二通道施工至八公山段,此处的紫金山庄19栋别墅面临拆迁问题,巧的是宋维武也住在这里,为了多获补偿,宋维武在未经任何领导同意也没有任何政策文件依据下,安排工作人员伪造会议记录,提高补偿标准,让19栋别墅多补偿了1191.35万元。

2011年3月,八公山区鑫杏苑小区负责人找到宋维武,希望更换2008年办理的 “村镇选址意见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宋维武明知该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实际用地超出了“一书一证”中的规划面积,仍擅自安排工作人员为该小区更换了新的 “一书一证”,并将项目建设性质由“住宅”改成了“商住”,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61.94万元。

在淮南市城市重点工程东西部第二通道 (八公山段)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中,八公山区沈巷村村民朱某为获取国家补偿,抢建并注册了紫金山庄养鸡场,并以施工放炮震死养鸡场的鸡为由,多次阻挠施工并要求赔偿,市、区、镇有关单位多次派人协调未果。 2011年11月8日,时任八公山区大建办副主任的宋维武明知朱某养殖场为非法抢建,不应当获得补偿,仍在八公山区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向有关领导提出具体的补偿方案,并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出具朱某所谓的11万只鸡的营业损失证明并同意本单位盖章,致使该户违反政策规定获得补偿款620.6402万元。

法院认为,宋维武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赃款76.6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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