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健全法制体系破解“双超”顽疾《淮南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出台

安徽法制报 2010-08-03 01:27 大字

[摘要]《淮南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出台

淮南讯 近日,《淮南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出台。

长期以来,车辆超限超载,一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巨大隐患。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煤炭、沙石、水泥、建材的车辆,由于急刹车、转弯、颠簸,常出现货物散落现象,对后面的行车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且造成自身车辆的技术状况大大降低,行驶稳定性、刹车性能、转向可靠度变差。据有关专家测算,超载使水泥路面缩短使用年限40%,沥青路面缩短20%~30%以上。

近年来,该市公路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带动了道路货物运输业的迅猛发展,然而超限超载现象也相应而生,正常载重量50吨左右的货车却载着百吨以上的货物上路,疯狂的超载行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超限超载,作为淮南公路上的“顽疾”,在今年7月底迎来了一剂“猛药”。

日前,由市法制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的《淮南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在广泛征求公安、发改委等11个部门和7个县区政府意见后,于7月21日提交淮南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讨论并通过,并以125号市长令正式颁布实施,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法规依据。该《办法》共6章53条,对源头治超、路面管理、法律责任、责任追究等进行全方面、细致的规定。《办法》的颁布实施,一方面通过立法确认了政府主导下的多部门治超机制,明确了各部门、货源单位治超的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确定了进驻源头管理机构执法主体,使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在实施源头单位监督检查时有法可依。

《办法》的中心在于通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对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和货源单位(主要是煤炭、沙石、水泥、建材和物流站场等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桥梁及其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办法》的特色在于对货运源头单位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使源头管理有了法律责任的支撑,而不在是流于形式的空谈,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规定的处罚措施具体,并对处罚额度进行量化,合理限制和约束了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对规范超限执法行为,确保行处罚公平、公正意义重大。《办法》的出台,为全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也彰显了我市打赢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攻坚战的决心,必将推动全市治超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王灿)

新闻推荐

连日来武警淮南市支队官兵们为练就过硬的军事本领酷暑

▲连日来,武警淮南市支队官兵们为练就过硬的军事本领,酷暑中,挥汗如雨地坚持练兵。费维强本报记者常坤实习生汪遥摄

淮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淮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