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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冒领巨额财政补贴未彻查贺疃乡土地置换又曝补贴造假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0-03-09 13:35 大字

本报2009年11月3日刊发 《村主任一家领了三户补贴款 淮南贺疃乡一工程冒领财政补贴,农民多次反映无果》报道之后,至今四个多月过去了,此事还未得到彻查。

近日,村民又向记者反映,该乡目前正在进行的新的土地置换项目中,补偿工作竟然又一次出现补贴造假现象,村民为此再次积极举报,目前这一项目已经停工。

贺疃乡土地置换项目工程连续出现类似问题,个中缘由值得警惕。

事件回放

村主任一家领了三户补贴款

淮南市潘集区财政出资,在该区贺疃乡均刘村实施土地置换项目,村委会主任关廷利明明只有一处住房被拆,却领了三户拆迁补贴款。其造假领取补贴情况为:关廷利本人名下被拆房屋面积176.8平方米,补偿金额55692元,其妻王某名下被拆房屋面积194.3平方米,补偿金额61204.5元,其子关某名下被拆房屋面积168.8平方米,补偿金额52172元。

同时,还有十几户村民根本没有房屋被拆迁,潘集区财政局的补偿清册上却有其名,但这部分户高达40余万元的补偿款,在这些村民自己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冒领。这笔财政补偿款被冒领后,当地村民虽然多次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检察机关反映,但此事一直未得到处理。

采访中众村民纷纷质疑:仅凭村主任一人怎能操作40余万元的冒领事宜,区、乡有关干部是否参与,有关部门应该彻查。

事实成立应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此事见报后,潘集区纪委介入此事的调查处理。

3月3日,记者就近四个月来的调查处理情况,采访了潘集区纪委领导。据该领导介绍,目前均刘村村委会主任关廷利已被停职,鉴于资金已经被全部追回,纪委调查时,村主任等人主动交代了事实,符合从轻处理的条件。目前初步的处理意见是给村主任等人党、政纪处分,建议相关部门启动罢免程序,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

对于村主任关廷利从乡农经站支出十几万元后没有入村账的问题举报,该领导表示此事将另案调查处理。

一些村民认为,村委会主任关廷利利用职务之便,其一户就冒领十几万元,另外十几户共涉及的40余万元,也是关廷利在有关人员的纵容下,采用暗箱操作的方式占为己有。后来被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来调查,才将这笔巨款追回,这其实就是贪污公款,应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是仅仅给予党纪处分。关廷利在媒体曝光之后才受到纪委的调查,这能算是主动交代吗?

本报法律顾问、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许福昌律师就此案认为,村委会主任虚报拆迁户,不当得利,可以视为贪污公款,相关部门应该在调查结束后,将此案移交给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姚进律师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村委会主任比照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该村委会主任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安徽大学法学院一教授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置换点新房质量出问题

3月3日,正值雨雪天气,在均刘村土地置换项目新村村民关某家,记者看到他家三间房子的内墙壁都被雨水淋湿,墙壁上的裂缝随处可见,二楼天花板上更是出现一道道的 “水流”,地板上汪着水。村民反映整个安置点建起了20多户新房,现在已有半数户的新房出现漏雨、裂缝等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贺疃乡党委书记谢道兵表示,房子是村民自己找施工队施工的,乡村干部并不知情。但众多建房户告诉记者,安置点的房子都是村里安排统建的。在安置点现场,记者还看到,该土地置换安置点新村的建设标准较低,道路没有硬化,泥泞不堪无法通行,新村也没有统一配建下水道、公厕、路灯、沼气池等基础设施。村民告诉记者,下雨天根本出不去,在新村上厕所已经成了困扰村民日常生活的一个大问题。“这算什么新农村呢? ”采访中村民忿忿不平。

造假问题接连出现令人深思

记者在均刘村走访时得知,均刘村目前正有一个自然村在实施土地置换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又出现了有人弄虚作假虚报建房补贴现象,只不过在公示阶段就被村民发现。

村民告诉记者,一户村民上报的所谓“养牛场”将获得8万元左右的拆迁款,但这个“养牛场”一天牛都没养过,一条牛都没喂过,不夸张地说,这个“养牛场”里连一泡牛粪都找不到。另一户村民按标准最多可以获得2万多元的建房补贴款,但是,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其名下的补偿款竟然有5万多元。

村民反映,贺疃乡均刘村在实施第一个土地置换项目时,村民就多次向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过村委会主任关廷利的经济问题,就是没有人来查处。但就在这种情况下,地方领导还是让关廷利负责房屋、土地的丈量和附属物的统计等补偿工作。没想到第二个土地置换项目再次出现了同样的补偿款造假问题。

记者将村民反映的问题反映到贺疃乡政府,分管这项工作的贺疃乡党委副书记王怀好说,关于村民反映的这两户情况,乡政府已去调查,“养牛场”确实没有养过牛。对于村民反映的问题,乡里将认真调查处理。

据了解,均刘村这次实施的土地置换项目和上次一样,也是由潘集区财政出资。采访中有村民发问:由区财政出资的项目,为什么要由乡镇政府负责招标操作和监管呢?对这一惠农民生工程,区政府为何不能统筹考虑安排相关部门都参与,辅以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呢?他们期望,千万莫将民生工程搞成问题频出的民怨工程。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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