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法院 化解200余名农民工工资案

新安晚报 2019-02-02 10:54 大字

本报讯1月11日,凤台县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涉及的5省区200余名农民工工资75万元全部兑现,其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2017年3月,被告江苏大航公司在安徽省凤台县杨村镇投资建设6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同年4月20日,该工程总包为通华公司,后经过层层转包、分包,后转包人刘某将工程中的一部分太阳能支架和组件安装转包给以原告卢某为代表的农民工施工,双方签订了《桩基支架及组件施工合同》。6月30日,通华公司承建的“华天20MW”项目竣工并网发电。大航公司将工程款支付给了被告刘某。经原告卢某与被告刘某结算,被告刘某仍欠卢某等农民工工资及违约金约80万元。

为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凤台县法院通过该县农民工维权中心,函告通华公司,作为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通过多方协调,通华公司向凤台县农民工维权中心转款50万元,用于支付该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工资,并由凤台县农民工维权中心监督发放给每一位农民工,但剩余25万元迟迟未付。农民工兄弟们情绪非常激动,办案法官程庭长反复做原告方的思想稳控工作,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刘某进行判前释法、预判告之。通过细致的说服工作让被告刘某认清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将得不偿失。被告刘某终于在今年1月11日将剩余的25万元农民工工资如数兑现。至此,涉及5省200多人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到位,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王芳程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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