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黄灯肇事被认定全责 当事人不服,视频显示定责无误

烟台晚报 2018-09-04 09:38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李珑通讯员王军良许钢摄影报道)开发区一电动车主闯黄闪时与轿车相撞被定全责,车主不满大骂交警。现场监控拍下了事故经过。

8月31日7时许,开发区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嘉陵江路与凤台山路路口一辆SUV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科民警接到指令后赶赴现场进行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发现,白色SUV与电动车在人行横道相撞,两车受损轻微,没有人员受伤。电动车驾驶员怒称SUV车驾驶员在绿灯未亮时提前起步将他撞倒。民警调取路口监控发现,电动车驾驶员由北向南闯黄灯,强行通过路口,SUV驾驶员由西向东在最右侧车道绿灯亮起时正常通行,由于左侧两排车道有车遮挡SUV驾驶员的视线,SUV驾驶员对突如其来的电动车措手不及以致两车发生轻微碰撞。

虽然属于轻微交通事故,但是责任争议比较大。民警现场询问双方驾驶员,告知电动车驾驶员违反信号灯指示应当负事故全责。电动车驾驶员听到这个处理异常不满,大骂民警执法不公。民警反复解释:“违反交通信号指示发生事故就必须负全责。”这时当事人儿子及朋友赶到现场,并一直坚持闯黄灯不违法,并在旁边用手机拍摄。经过事故民警的再次耐心劝解,在监控事实的铁证下,电动车当事人已经无言以对,心情也慢慢平复,但拒绝在事故认定书签字,事故处理民警依法向电动车驾驶员告知,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向上级管理部门复核。

民警提醒,交通信号灯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车辆停车等候。而此次电动车交通事故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幸运的是,电动车驾驶员没有受伤,只是造成车辆损坏,白色SUV驾驶员表示无需电动车赔偿,电动车损坏由电动车驾驶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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