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创建省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情况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关于对《淮南市创建省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情况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创建安徽省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的知晓率,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现将《淮南市创建安徽省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情况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有意见者,请于2018年9月4日前,反馈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民裕大街和民惠街交汇口西南侧
电子邮箱:hnssab@163.com
联系人:陈传纪
联系电话(传真):2688014
淮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5〕8号)、《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皖食药安办〔2017〕21号)文件精神,淮南市人民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淮南市创建省级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169号),自2017年8月份起正式启动安徽省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数次专题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多次、多层面地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在强化市场监管、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地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全面完成了创建任务,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呈现了稳中向好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统一权威的食药安全监管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食药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市委全会明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按照省里部署,将“食安委”变更为“食药安委”,市长担任委员会主任,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领导,及时调整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有32家增加到42家,并且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市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食药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级政府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牵头召开2次食药安委全体成员会议,12次食(药)安办联络员会议,提请市政府每年印发《淮南市食品药品重点工作安排》,牵头开展工作督查,促进各成员单位扎实履职。
2.强化体系建设。进一步突出基层局(所)食药监管首要职责,出台《淮南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标准化配备执法装备设施、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食药监管“六统一”,有效解决了基层食药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目前,59个基层监管所完成标准化建设,建设率95%,提前完成省局工作任务。加强乡镇食安办建设,印发《基层食安办及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工作考核办法》,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现场会,开展基层食安办负责人及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指导建立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监管网络1182个,全市90个乡镇食安办全部按“六有”标准设立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初步形成。在六区两县各乡镇共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四员”2145人,开展“四员”业务培训,覆盖面100%。积极强化监督、引导及考核,充分发挥“四员”在一线监管工作中的隐患排查、宣传引导、协助执法、信息报告等作用。
3.优化财政保障。坚持“依法、按需、优先”原则,市财政将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食药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经费,2017、2018两年里,全市各级财政投入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3517.62万元。全市各级食药、农委、卫生、粮食等部门依据年初下达的食品抽检计划全面完成抽检任务,达到每年4份/千人口食品抽检任务样本量。
4.加强队伍培训。制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对全年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系统安排。组织开展全市食药监管县区局长、基层所长集中培训班。持续开展以专业化人才培养为主的监管大培训和业务练兵,实行课堂培训与现场教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网络自学相结合的灵活方式,不断提升基层业务技能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各业务科室骨干赴县区开展现场“手把手”业务教学培训,持续推进约2个月,共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08场次,覆盖面100%,在基层引起强烈反响,取得良好成效。组织县区人员赴蚌埠等工作先进地方学习取经,全力支持参加省局开展的各项面向基层的培训学习。
5.全面完成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覆盖7个县区的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在已建成的63个食品检验(快速检测)室项目基础上,全面完成2018年度25个食品检验(快速检测)室项目建设。目前新建项目的基础工作基本完成,部分已开展工作。通过争取财政支持,开展业务培训,突出督查督导,强化管养考核,充分发挥检验(测)室食品安全初级“过滤网”作用,基层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
6.强化基础设施和检验能力建设。全市59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全部保障办公用房,每所配备了执法车辆、执法取证照相机、执法通讯设备、电脑打印设备等各种监管执法办案办公设备,方便基层监管。淮南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2421万元,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食品检测实验楼建筑面积3000平米,拥有价值万元以上精密检验仪器设备110余台(套),总价值约2100余万元。扩项认证顺利完成,现有检验参数735个。两县所属检验机构检验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服务监管所需。
二、狠抓食药安全治理,提高监管效能。
7.突出重点难点,强化日常监督。
一是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市农委每年印发《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与县区农业主管部门签订了责任状。督促引导各类农业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兽药使用管理、生产档案管理、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和产地准出管理(自律性检测)等制度,严防生产不合格农产品。组织县区农业部门建立了监管名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发布了12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全年市级开展了3次农产品抽检。组织了1次蔬菜飞行抽检,在40个蔬菜基地抽检16800个样。全年完成市级以上农产品抽检21批次,其中部级3批次,省级9批次,市级9批次。监测结果显示,2017年全市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农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污染物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适时在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信息。
二是强化食药生产经营使用全程监管。食品领域: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提升工程,督促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强化日常监管。开展豆制品集中区域专项治理,首批确定寿县豆腐村的5家小作坊作为规范试点单位。提高对高风险食品和高隐患环节的巡查频率,对全市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落实定点包厂质量安全负责制,抽检原料奶252组,乳制品56组,合格率100%。制定《食品流通经营者信用档案规范》及《淮南市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指导手册》,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协助各县区做好3191个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工作。开展省级规范化食品批发(集贸)市场创建,老龙眼菜市场被授予“2016—2017年度安徽省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称号。联合5部门制定《淮南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突出落实市场开办者市场主体责任;出台《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方案》,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行业整体规范化程度。提请市政府印发《淮南市小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确定首批《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和《食品摊贩禁止经营品种目录》,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小餐饮备案、食品摊贩备案工作,对政府已划定的集中经营区域内的食品摊贩进行摸底,全市已备案小餐饮800户,登记小作坊89户,凤台县、大通区、田家庵区政府已划定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7个,入场食品摊贩207户。出台《淮南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指引》,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作,淮南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特大型以上餐饮企业覆盖率90%。强化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为309名流动厨师办理登记备案,培训人员400余人。圆满完成多次重大活动保障任务,保障人员8000余人次,现场快速检测食品原材料及餐饮具100余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药品领域:提请市政府出台《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稿)》,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以品种风险为主线,抓好药品生产企业GMP全面监督检查,两年来共发现主要缺陷13项目,一般缺陷140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复查。对质量管理体系存在较大缺陷的4家企业要求停产并予以当场行政处罚,对1家有1条生产线主动停产的企业实施行政约谈,对1家长期停产企业暂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证书》。开展生产工艺控制行动,为12家药品生产企业建立656个品种的电子档案,完成率100%。坚持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开展季度巡查。加强药品流通和医疗器械市场监管,2018年以来,市本级已完成全市14家药品批发企业的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对10家零售连锁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突出对中药饮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等重点品种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全市已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39家次。继续推进“两票制”工作,加强规范药房建设,目前,药品使用单位规范药房达标率80%,其中县级以上药品使用单位规范药房达标率100%,计划于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医疗机构达标率100%的创建任务。开展持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加大高风险涉械单位监管力度,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经营使用单位707家次,责令整改53家。加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对7家长年不开展业务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主动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是认真开展抽检监测。按照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检测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了《淮南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完成国抽、省抽抽样任务和省级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样任务,及时汇总上报抽检监测信息。共完成省级药品抽验531批,基药和高风险药品抽验215批,食品抽验631批。
四是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巩固“地沟油”整治成果,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了“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市城管部门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机制,起草《淮南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送审稿)》,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在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淮南市东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D库区)投资1.2亿元,占地40亩建设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该厂设计处理能力200吨/日餐厨垃圾,项目采用循环加工和生物技术处理,使用餐厨垃圾生产油脂、沼气再生资源利用产品,目前已建成并进入试生产阶段。淮南国新公司已初步开展淮南市餐厨垃圾试点收运工作,收运约40余家中小型饭店及企业食堂餐厨垃圾,日处理3.5吨,已累计处理餐厨垃圾800余吨,效果良好。市食药监管局要求餐饮单位将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交付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集中处理,并签订委托书;市农委要求肉类加工企业对肉类加工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处置档案。
五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省局关于开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截止目前,全市公布行政许可信息1038件,食品药品抽检信息13期254批次,行政处罚信息248件。与此同时,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8.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果。
一是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整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50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产品及农资市场380个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全市种子经销门市进行检查。严格备案制,对调进淮南市的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登记备案,凡未经审定通过、来源不清、质量不明种子一律不准上市销售,确保生产用种安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非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肥料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及农药标签标注内容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开展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坚决取缔“三无”饲料产品。开展畜禽(水产))养殖、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摸排登记生猪屠宰或经营户326家,发放告知书420份。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检查,严查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滥加抗菌药物、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规范苗种生产,严格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在苗种繁殖季节组织督查、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水产品养殖户安全签订责任书,完成了农业部、省农委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任务。
二是净化农业生产环境,保障粮食质量安全。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以“减量、清洁、循环”为原则,科学指导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农药利用率不断提高,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品质测报,完善全市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全程监管。两年来,采取日常巡查、联合检查、“双随机”等形式开展粮油收购、库存检查、“大快严”等粮油安全检查280余次,开展收获质量调查、“放心粮油”抽检、粮食质量普查等质量检查110余次,检验粮食样品1643份。大力推进“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对全市151个“放心粮油”,“主食厨房”网点开展了质量监测,守住了口粮安全底线。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果。食品市场,先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五毛食品”、散装白酒、年夜饭、学校食堂、食用植物油塑化剂、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液态乳、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多起专项整治,实施“网剑1号、2号行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依法整治虚假宣传、消费欺诈、非法添加滥添加、假酒、校园及农村食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药械市场,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特殊药品经营、医疗美容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疫苗配送和预防接种、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小药店、小诊所等专项整治。
9.依法严厉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不断加大食品类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力度。着力完善食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大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检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提升联合打假效能。二是不断强化专项整治和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共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执法活动40余次,2017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909件,结案821件,每万人口查处食品药品案件1.4件,罚没款736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件,其中食品案件7起,药品案件3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发现涉刑案件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办理外地市各类协查核查案件21件,回复率100%。
10.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应急管理。
市政府出台《淮南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增强了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本级与各县区建立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制度,对突发事件信息按规定进行初报和终结报告。市、县两级建立重大信息直报点,在收到重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后,第一时间上报省局和市政府应急办;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认真组织开展舆情监测,妥善处置舆情事件,引导舆情向好的方面发展。面向全市,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2017年、2018年,淮南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强化企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
11.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管理。
全面落实质量受权人工作制度,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全部明确质量受权人,履行质量受权人责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吹哨人”制度,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显著位置悬挂有奖举报提示等标牌,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企业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强力推进新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95%以上,量化分级评定公示率100%。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机制,结合新版药品GMP、GSP认证,全面落实药品电子监管,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电子信息化管理;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召回问题产品,应召回产品召回率100%。
12.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食品药品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人员除接受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培训外,还要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培训达到不少于40小时的要求。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和跟踪检查时,严格审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在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则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展销会举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追究其因未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
四、以社会共治为保障,凝聚食品药品安全合力。
1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
已建成分布各县区的10家食品药品宣教培训基地,为宣教基地制作240块宣传展板,食药安全宣传志愿者服装1500套,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今年,20个宣教基地的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紧紧围绕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中心工作,大力开展食药安全公益宣传。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媒体开放日、市民开放日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四品一械”相关法律法规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与淮南电视台联合举办“食药安全信息台”专栏;与淮南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专题访谈节目“食药安全城市创建进行时”;在淮南日报开办《食药监新闻》宣传专版;在淮南市政府微信公众号“淮南发布”开展“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口号有奖征集”;通过电信、移动、联通定期发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短信300余万条;印制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折页90万份;在全市2800辆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利用近2万户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市教育部门推行食品药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足开齐健康教育课,确保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10小时。
14.畅通投诉举报平台。
在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加挂市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中心牌子,统一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通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专栏、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门户网站、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材料等,广泛宣传12331投诉举报。
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信息平台作用,12331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畅通“12331”举报投诉热线以及信函、意见箱、网络留言等多种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及时受理和处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案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投诉举报制度,积极宣传奖励办法,保密举报人信息,兑现举报奖金,切实鼓励公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构建食品安全群防群控格局,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017年-2018上半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785件,其中涉及食品586起、保健食品117件、药品41件、化妆品14件、医疗器械27件;接受电话、走访、网络等各类业务咨询554起,及时办结回复762件,办结率97%,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7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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