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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俱欢颜 ——淮南市国有林场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淮南日报 2017-07-12 12:26 大字

本报记者 苏 强

三山鼎立,三水环绕,美丽的能源城处处青山绿水、美景如画。

在青山绿水之间,国有林场就是这青山绿水的“保护神”。

淮南现有上窑、洞山、妙山、八公山、凤台、武集等6个国有林场,经营面积4351公顷,林业用地面积4282公顷,国家公益林面积3323公顷。森林公园面积4052公顷,其中上窑林场、洞山林场、妙山林场、八公山林场属于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森林公园面积3469公顷。凤台林场属省级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面积582公顷。

为确保国有林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6年以来,淮南市全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目前“三定”方案、财政预算、管理体制、配套政策等已落实到位,基本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省委、省政府《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后,市委书记沈强立即作出批示,明确要求由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主抓,并指示尽快编制淮南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淮南市科学谋划,编制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在多方征求国有林场职工和相关部门意见后,经市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和市维稳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和市委第22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得到了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淮南市国有林场改革,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协作,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特事特办,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编制部门明确了国有林场的公益性质,核定了事业编制;人社部门认真做好职工社会保险的交接工作;财政部门及时将在编在岗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积极做好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发改、城建、交通等部门将国有林场饮水安全、电网建设、林区道路和管护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面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林业部门认真组织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切实做好林场稳定工作。

为促进国有林场快速发展,市政府在上窑林场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人防公园、东梨山采石塘口生态恢复治理、团结民主坊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700万元支持洞山林场、上窑林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在洞山林场筹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争取50万元省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妙山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为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质量,市财政投入50万元资金支持洞山林场实施17公顷舜耕山林相改造;投入60万元资金支持上窑林场实施40公顷石质造林;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65万元实施0.11万公顷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项目。为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市政府投资为全市重点国有林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区划界定0.37万公顷国有林场林地为市级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助5元。

据了解,为确保国有林场改革顺利开展,下一步淮南市将重点抓方案落实,尽快推进国有林场财政供给工作,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尽快完成国有林场养老保险改革。创新国有林场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积极协调发改、编办、财政、人社、城建、交通等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投资国有林场内的供水、供电、交通、管护用房建设,提高林区生活质量,提升职工生活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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